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富政通〔2015〕12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的分工调整如下,请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副县长 郑志伟 增加负责民政、司法、残联及分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增加分管县民政局、司法局、残联。 增加联系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中国移动富民分公司、中国联通富民分公司。 副县长 刘建军 负责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林业、水资源开发利用、扶贫、供销、防震减灾及分管部门的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供销联社、防震减灾局、节水办、黎润水投公司(含自来水公司)。 联系县委农办,县烟草公司、气象局,散旦镇。 副县长 贺 葳 增加负责法制工作及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增加分管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 王光玉―徐玫娟,朱 伟―郑志伟―刘建军,李有科―贺 葳。 其他县政府领导分工不变,请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富民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