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补遗通知
乐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 致: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以下修改调整: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经理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修改调整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修改调整为:1、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三、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第五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修改调整为: 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其它不变 招标人:富民县东村镇乐在村民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