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富民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16年1月20日在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富民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富民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86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70827万元的97%,为调整预算数62071万元的110.6%,同比增297万元,增0.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01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0570万元的95%,为调整预算数42500万元的113%,同比增756万元,增1.6%;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1682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615万元的101.3%,为调整预算数16329万元的103%,同比增20万元,增0.1%;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83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642万元的105.3 %,为调整预算数3242万元的118.3%,同比减479万元,减11.1 %。
(1)分部门的完成情况,其中:
——财政总收入。国税部门完成180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652万元的92.1%,为调整预算数17913万元的101%,同比减1630万元,减8.3%;地税部门完成331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8457万元的86.2%,为调整预算数30925万元的107.2 %,同比减1472万元,减4.3 %;财政部门完成174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718万元的137.1%,为调整预算数13233万元的131.8%,同比增3399万元,增24.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税部门完成 492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582万元的88.3%,为调整预算数4901万元的100.6%,同比增124万元,增2.6%;地税部门完成2565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2270万元的79.5%,为调整预算数24366万元的105.4 %,同比减2767万元,减9.7%;财政部门完成174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718万元的137.1%,为调整预算数13233万元的131.8%,同比增3399万元,增24.2%。
(2)分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100%部分)完成14735万元,同比增1237万元,增9.1%。
——营业税完成11279万元,同比减773万元,减6.4%。
——企业所得税(100%部分)完成8505万元,同比减1311万元,减9.9%。
——个人所得税(100%部分)完成2282万元,同比减135万元,减5.7%。
——资源税完成233万元,同比增21万元,增9.9%。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25万元,同比减35万元,减3.3 %。
——房产税完成672万元,同比增30万元,增4.7%。
——印花税完成509万元,同比增28万元,增5.8%。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91万元,同比减34万元,减3.3 %。
——土地增值税完成1168万元,同比减830万元,减41.5%。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完成963万元,同比增246万元,增34.3%。
——耕地占用税(100%部分)完成4154万元,同比减746万元,减15.2%。
——契税完成2168万元,同比减1362万元,减38.6%。
——烟叶税完成1619万元,同比增25万元,增1.6%。
——专项收入完成1590万元,同比增667万元,增72.3%。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097万元,同比减1540万元,减58.4%。
——罚没收入完成1241万元,同比减783万元,减38.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225万元,同比增3083万元,增74.4%。
——其他收入完成7209万元,同比增2121万元,增41.7%。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29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48017万元的61.8%,占比较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完成18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48017万元的38.2%,占比较上年上升6.9个百分点。
2.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4931万元,为年度预算数109442万元的95.9%,同比增5238万元,增5.3%。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18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 69372万元,调入资金200万元,上年结余24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8万元,可用财力合计12031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31万元(含上级专款),预计上解支出1165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48万元,支出合计11683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3485万元(结余资金全额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34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24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3870万元的 103.3%,同比减19714万元,减57.9%。
2.支出情况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5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 15550万元的100%,同比减27291万元,减63.7%。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4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562万元,收入合计71494万元;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5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5562万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支出合计7111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382万元(结余资金为净结余)。
(特别说明: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计提的资金1835万元,其中:上划市级1244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59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万元的100%。
2.支出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万元的100%,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 入 (万元) | 支 出(万元) | ||||
项 目 | 2015年调整预算数 | 2015年快报数 | 项 目 | 2015年调整预算数 | 2015年快报数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6192 | 7724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4448 | 4,903 |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616 | 674 |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483 | 586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395 | 402 |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96 | 586 |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404 | 418 |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311 | 329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 | 6457 | 6457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 6457 | 3,128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274 | 274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264 | 264 |
本年收入小计 | 14,338 | 15,949 | 本年支出小计 | 12,559 | 9,796 |
上年结余收入 | 2,282 | 年终结余 | 1,779 | 8,435 | |
本年收入总计 | 14,338 | 18,231 | 本年支出总计 | 14,338 | 18,231 |
以上收支情况均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清算后,决算数可能略有变化。待市财政局批复县财政总决算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一)加强征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情况。面对经济形势低迷、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认真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准确预测收入,掌握收入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入库。
——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及时入库,增强政府统筹能力。非税收入完成18363万元,同比增长24%,占考核数的131.8%。
——用足用好政策,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共同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强财政实力,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巩固基础财源,培育财源后劲。
(二)转变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 36户企业申报省级项目 36个,申请扶持资金1241 万元;为 38户企业申报市级项目38 个,申请扶持资金1125万元。向省财政厅、工信委推荐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8户,已获认证3户。
——加强政府性项目融资工作。制定《富民县2015年政府性项目融资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了《富民县政府性项目银行融资考核办法》。全县预计实现政府性项目融资94766万元,比上年51850万元,增42916万元,增82.8%,完成年度融资目标任务6亿元的158%,资金主要投入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及2015年土地储备等项目。
——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发展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三)优化结构,确保公共服务支出。
——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快涉农资金支付进度。用于农林水投入19963万元。其中:农业支出5024万元,林业支出2885万元,水利支出4412万元,扶贫支出92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4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106万元。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兑付工作,兑付补贴资金1280万元。三是完成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兑付农(林)业保险保费257.96万元。其中:能繁母猪保费支出90.16万元,投保18784头,投保农户4749户;油菜保费支出4.49万元,投保面积0.33万亩,投保农户3353户;水稻保费支出44.52万元,投保面积2.28万亩,投保农户17338户;玉米保费支出83.12万元,投保面积5.04万亩,投保农户25301户;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支出35.67万元,投保面积94.19万亩。四是完成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投资1340万元,实施永定街道办事处(兴贡、河东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村镇(东村、新庄、乐在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永定街道办事处(永安村委会)、东村镇(东村村委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散旦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13年市级奖励项目。五是完成201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普惠制项目90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458万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个,项目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预计完成投资1317万元。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7万元。同时加大对救灾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城镇农村低保资金,优抚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一是教育支出29193万元,其中普通教育经费支出25628万元,足额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确保在校学生生活补贴、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及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及时拨付其他教育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支持全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完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审核工作,筹措资金6540万元保障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二是及时筹措资金2300万元,确保2014年和2015年乡镇人员工作岗位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三是筹措资金1000多万元,确保了村(居)委会干部生活补助提高标准、城乡低保、遗属补助等提高标准生活补助的及时发放。四是完成了科学、文化、广播、宣传资金审批工作,各项资金及时拨付,促进教科文事业发展。五是完成公共安全支出7083万元,其中:武装警察390万元,公安支出4732万元 、检察支出592万元、法院支出772万元、司法支出597万元,确保政法机关经费拨付,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管理,提升理财水平。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8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85万元,节约资金88万元,节约率5.49 %。
——制定《富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行为,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加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2次。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申报2015年实施的200万以上项目35个(农业口3个项目、社保口8个项目、行政政法口24个项目)。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完成上半年相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动态目标考核任务。
——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令第165号)规定,对2015年财政票据进行了年检,2015年全县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有111户,已完成79户单位进行票据年检,在年检过程中未发现违规使用票据现象。制定了《富民县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专人管理,并进行登记备案。
——加强财政国库支付管理工作。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工资直接支付”系统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工作,全县工资直接支付194个单位,预计全年工资直接支付3.4亿元。根据预算单位代管资金用款计划审批表及时下达财政代管资金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确保预算单位用款。完成我县121户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全县共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121户,其中:农行开设46户、信用联社黎阳分社开设75户。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一是完成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初级资格考试工作。二是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3期,培训213人次。三是申报实施“富民县会计队伍职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项目通过了评审,并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抓紧实施。四是完成会计委托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检查和登记备案工作。五是完成2013级会计函授大专班、本科班的教学管理工作。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开展新《预算法》培训。对全县预算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新《预算法》培训。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全局党员党课教育,要求党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党性修养;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十八届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纪委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部门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收入增长乏力。财政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基础薄弱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随着公共财政覆盖面的扩大,各项民生政策陆续出台,民生支出增支较多。科技、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支出压力大。
三、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生财、聚财和理财机制,努力培育财源,夯实收入基础;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增长;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绩效;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建议
财政总收入预算数72026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68680万元增3346万元,增4.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50419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48018万元增2401万元,增5%;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预算数18491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16826万元增1665万元,增9.9%;
上划省级收入3116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3836万元减720万元,减18.7%。
财政总收入分部门预算情况:国税部门预算数21805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18092元增3713万元,增20.5%;地税部门预算数37719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33153万元增4566万元,增13.8%;财政部门预算数12502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17435万元减4933万元,减28.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预算情况:国税部门预算数6347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4929万元增1418万元,增28.8%;地税部门预算数3157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25654万元增5916万元,增23.1%;财政部门预算数12502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17435万元减4933万元,减28.3%。
2. 支出预算建议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7270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3485万元和预计专项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26631万元),比2015年快报执行数104931万元减7661万元,减7.3%。其中:县级财力安排的支出70639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3485万元),预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6631万元。
3. 收支平衡预测
2016年全县收入合计109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19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55166万元(返还性收入24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7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8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70万元,体制上解10200万元,专项上解1800万元,支出合计10927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 收入预算建议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0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 14334万元增1966万元,增13.7%。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13270万元增1730万元,增13%;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571万元增29万元,增5.1%;
(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00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400万元增300万元,增75%。
2. 支出预算建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安排用于支付置换债券利息及土地收储成本返还款及各项计提14250万元,按规定标准计提安排用于保障房建设资金75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政府住房基金支出7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回购款、保障性住房项目银行融资还本付息资金和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支出。
(4)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
(5)用上年结余资金按安排的支出382万元。
3. 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382万元,预计专项转移性收入1500万元,收入合计18182万元;支出预算1818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收入预算200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我县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下表
收 入(万元) | 支 出(万元) | ||||
项 目 | 2015年快报数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5年快报数 | 2016年预算数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7724 | 7,26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4,903 | 5,264 |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674 | 740 |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586 | 600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402 | 403 |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86 | 596 |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418 | 425 |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329 | 35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 | 6457 | 6,760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 3,128 | 3,500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274 | 278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264 | 278 |
本年收入小计 | 15,949 | 15,871 | 本年支出小计 | 9,796 | 10,594 |
上年结余收入 | 2,282 | 3,811 | 年终结余 | 8,435 | 9,088 |
本年收入总计 | 18,231 | 19,682 | 本年支出总计 | 18,231 | 19,682 |
四、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16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 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努力培育财源,夯实收入基础。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利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千方百计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获得上级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充分利用财政政策,扶持企业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型财源,培育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增长。一是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安排收入预算,强化依法征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分析预测,密切关注“营改增”扩面、消费税调整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因素对税收减收的影响。三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三)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一是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发放、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及政府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认真落实财政政策,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办法。三是严格执行预算,除不可预见、突发性支出外,一律不在预算之外追加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绩效。一是深化预算改革。积极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完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逐步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格公务卡使用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缩行政成本,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三是强化财政监督。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和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推广工作,最大程度实现财政资金保质增值;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加大结余资金结转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绩效考核。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政策制度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让全县财政系统党员学深学透“两项法规”,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财经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四是加强法治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确定,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富民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情况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