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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条件
本项目富民县公安局电子标识数据采集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由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富民县公安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货物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须知
1.2.1项目概况:采购及安装小型全网热点电子标识数据信息采集分析系统一套。系统包括用于三个采集点的采集设备一台,业务平台软件一套,服务器一台。
1.2.2 供货地点:富民县公安局。
1.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4 招标范围:设备供货、安装及使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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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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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标识数据采集设备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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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标识数据业务平台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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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C服务器 |
台 |
2 |
1.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2.6计划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
1.2.7项目预算为:总价¥660000.00元。
1.2.8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良好、业绩优良;所提供主要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
1.3.3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1.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关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守法、廉洁、诚信、承诺制的通知》规定。
1.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