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民县委关于段家为等十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中共富民县委关于段家为等十位 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中共富民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中共富民县委常委会2016年3月9日会议讨论同意: 段家为同志任富民县粮食局局长; 郑兆麟同志任富民县林业局副局长; 石跃同志任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绍锋同志任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杨德洪任富民县防震减灾局局长,免去富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经贸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世雯同志任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晓东同志任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富民县“四创两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志梅同志任富民县“四创两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劲同志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少维同志富民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中共富民县委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