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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技能培训机构入围项目经由富民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其中市级60%,县级40%。项目已具备采购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入围技能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完成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6年度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中级)、餐厅服务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等职业技术培训课程,技能培训人数为1000人,其中:初级技能培训600人,中高端技能培训400人。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104万元
2.4服务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培训标准及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并完成培训课程;
2.5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3.2培训学校是经云南省就业局认定备案登记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需正常年检并检审合格。
3.3培训学校应同时具备由人社部门颂发的维修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中级)、餐厅服务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六个工种的培训资质。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