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局关于申请采购进口“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火焰/石墨炉及石墨自动进样)的公示2
富民县农业局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火焰/石墨炉及石墨自动进样)”专业仪器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富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公共服务技术机构,主要对鲜活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物质的快速检测能力,为了更好的开展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特申请购买进口仪器设备。 该项目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国产同类产品对农产品成分和复杂农业环境污染的成分定量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稳定性、重现性等技术指标均不能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故我单位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2.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会议于 2016年 4月 23日下午14:00 时开始,在昆明兴昭大酒店二楼会议室进行,并对会议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专家姓名专家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职称职称、律师证书编号发证机关1叶敏云南农业大学1***8460***5***0219600704****博士研究员无省人事厅2戴宏云南大学1***8890***5***0219591121****博士教授010***340省人事厅3戴云云南民族大学1***7029***5***0219571022****学士教授01***9155省人事厅4苏永庆云南师范大学1***8082***5***0219640927****博士教授01***5335省人事厅5邓高喜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1***7054***43***319811021****本科律师A200***13820379省司法厅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富民县农业局于2016年4月2日同意专家论证意见。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富民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68817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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