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黎阳桥拆除重建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富民县黎阳桥拆除重建PPP项目已由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富民县黎阳桥拆除重建PPP项目。 2.2项目区位:位于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 2.3项目定位: 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及完善富民县城市路网交通建设。 2.4项目规模:总投资1724.2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331.84万元。 2.5 PPP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 2.6招标范围: 2.6.1 PPP项目投资与融资工作包括: 1)组建项目公司并注入资金; 2)对PPP项目进行融资; 3)对项目公司的管理和股份转让; 4)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 5)其它相关的工作。 2.6.2 PPP项目工程建设、运营工作包括: 1)采用总承包方式,对PPP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购、施工; 2)组织完成全线设备系统调试、联调,并组织通过验收、试运营; 3)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年限为5年(不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间,负责运营、维护; 4)PPP项目的工程接口协调与管理; 5)PPP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 6)其它相关的工作。 2.7项目预计融资总额: 1724.26万元。 2.8建设工期:180天。 2.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所需资金等款项,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招标人项目运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融资能力。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近五年(2011年至今)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类似规模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2个(含2个)及以上(须提供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作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昆明市外企业同时须按昆政办【2010】75号文件要求提交中标后在昆明市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3.8企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9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3.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9日10:30分 至 2016年09月06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0日9时00分。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地址: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民县文昌路县人民医院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黎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人电话:0871-688151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书林街134号裙楼三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1-65715860转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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