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富民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6年、2017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 2016年、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部分车辆的运维费档次调整,公务用车运维核定数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零增长。 富民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