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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入围项目经由富民县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其中市级60%,县级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入围定点技能培训机构。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2017年的工作安排,入围5家技能培训机构完成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7年度技能培训1600人(含中高端技能培训600人)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维修电工、电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钢筋工、水电工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工种。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250万元(含技能鉴定补贴)
2.4服务相关标准:符合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标准及要求,并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和就业岗位推荐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培训内容。
3.2投标人须为经云南省就业局认定备案登记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3.3投标人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年审合格,培训工种为维修电工、电焊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钢筋工、水电工等10个以上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工种,其中维修电工、电焊工为必须具备培训工种,缺一不可。
3.4投标人须在昆明市就业系统内完成技能培训900人以上和技能鉴定合格率达95%以上的定点培训机构(提供相关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县(市、区)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