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富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 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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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结合富民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富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调整后,富民县7个镇(街道)、32个县级有关部门行政职权共6074项(内部审批11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43933项,追责情形46577项,公共服务事项91项。《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富政通〔2017〕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县级部门权责清单
2.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权责清单
3.富民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