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昆明市2017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及《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富民县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主动向上级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重大问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我局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环节,制定下发了《富民县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立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并对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1.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富民县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富普法办〔2017〕11号),印发至全县普法成员单位,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二是广泛征求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意见后,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和富民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9月11日正式下发了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富司局〔2017〕63号),为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2017年度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富普法办〔2017〕14号),要求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县、镇(街道)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文件下发后,我局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此项工作,并建立“富民县普法办”QQ群,接受咨询和工作指导。2017年我县有114个单位和部门共计4661人参加网络在线学法。
2.深化公证机制体制改革。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制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厅和市司法局公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积极与县委编办等部门对接,按照公证机构改革的要求,经请示县委编办报经县编委同意成立云南省富民县公证处,为隶属于富民县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实行备案制,不核定人员编制。将富民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公证处”调整为“公证律师管理科”。公证机制体制改革的其他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抓紧落实中。
3.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富民县实际,于2017年5月份制定下发了《富民县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投入20余万元,改建了富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纳入服务中心,完善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有效整合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结合工作职能,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一是把集中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采取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利用好法治文化公园、“富民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普法载体等多种方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法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共投入资金8万余元,依托我县湿地公园二期,制作主题导视牌1个,防腐木宣传栏15块,打造了集法制宣传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有机集合的法治主题公园,将法律与文化相融合,开辟了更加广阔、丰富的法治宣传新平台。
2.推进人民调解建设,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六个一”提升工程,层层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形象。今年1-11月共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28期,参训人员687人次(含专职人民调解员378人次),其中“以案释法”11期197人次。二是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中心职能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妥善调处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1-11,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185 件,调解成功2166件,成功率达99%。三是认真配合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向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推选聘任了5名人民监督员。
3.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应援尽援”职责。一是认真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受理,2017年1-11月,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7件,其中刑事案件46件,民事案件61件。全县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援助1568人次。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今年1至11月,全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街天、纪念日等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场(次),县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法治宣传进企业、敬老节、禁毒日等活动,参与进行法律援助宣传3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提袋500余个,接待咨询120余人次。
4.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管理,发挥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今年1-11月,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2家,担任法律顾问5家,代理诉讼事务9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纠纷13件、代书68件、解答法律咨询18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参与劳动仲裁1件。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其中政府法律顾、村社区26家,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9家,其它4家),代理诉讼事务189件,解答法律咨询212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41.2万元。
5.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针对不同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排查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开展走访排查3次,排查率达100%。三是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四是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反馈,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截至目前,网上排查核实预释放人员65人,核实率为100%。
(三)加强制度建设
1.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认真落实重大财政资金绩效及财政政策评估、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二是按上级要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实现便民服务事项“一次办结”。三是按照富民县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制定富民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按照意见和建议要求改进各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的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开展对执法案件(案卷)的评查工作,重点对法律援助案件、人民调解案件、社区矫正执行案卷进行评查,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社会监督。规范办理信访、投诉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健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信息发布和法律政策解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我局严格按照《富民县司法局专题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的要求,将司法行政人员行政执法学法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利用每周机关业务学习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与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各科室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拟定了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纲,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2.加强持证上岗工作。我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持证比率。按照法制办要求,2017年,我局及时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对执法证件到期的人员及时进行统计上报,并按规定组织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此外,好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训练,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制度的健全和工作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擅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富民县司法局
2017年11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