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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712-05753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08 10:16
名 称: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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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08 10:16 浏览次数: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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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富民县城总体规划;负责富民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征询和初审;负责审查富民县规划区范围内的街道办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3.负责富民县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核发“一书两证”),负责全县范围内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施规划批后管理。承担对全县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4.制定全县城乡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的运行和监督机制;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查。

5.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负责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房屋建筑及其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立项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审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起草、报批和发布地方标准;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对各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检查督促。

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室内装修行业、工程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上述行业企业的资质申办、年检;负责建筑企业的行业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障基金的统筹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和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县住宅区建设项目和城市开发建设中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县住宅区、开发区的规划编制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负责建筑行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新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运用。

9.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指导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的登记和管理;依法对合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商品房登记备案;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审验;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对全县人防工程、防空警报等设施进行管理。

12.负责对全县石油液化气企业、燃气器具及燃气销售门市、换瓶点进行检查管理。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住房保障,以民生为重点改善居住条件

住有所居目标,加大保障性住房管理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改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加大商品住宅建设调控力度,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

1.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共3671套,其中:廉租住房1300套,公共租赁住房2371套,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分配3521套,剩余150套,分配率达96%,惠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群6075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636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覆盖面达100%

2.认真执行公廉并轨改革工作

按照市级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县住建局牵头完成《富民县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营运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拟定并报县政府审批执行。于201661日,我县公廉并轨工作正式施行,已将入住的656户廉租住房转为公租房,符合领取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617户,并严格按审核后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档次进行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20166—8月公租房租金补贴共计403981.39元。公廉并轨工作的实施,根据各租户困难程度,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从中得到实惠,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起房、付得起房租。

3.推进农村民居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

以农村危房拆除重建为重点,逐步改善全县各镇(街道)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2016年市级下达我县拆除重建934户任务目标。截至1025日,已开工建设895户,开工率96%,竣工520户,竣工率56%。截至1025日,发放贷款181户,发放贷款金额827.6万元。

4.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

本年内竣工房地产项目2个(时代俊园、世嘉铭都),尚未竣工处于建设阶段项目12个(上游·北城里、尚岛蝶院、半山湾·雅苑、依云山谷、印象富民·上河图、果舍飘香苑、溪水庭苑、富安花园、富春山水居、金域名城、经典·墅四期、云·生态城),占地面积1258.74亩、开发规模154.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66.09亿元;其中停工项目8个(上游·北城里、半山湾·雅苑、印象富民·上河图、果舍飘香苑、溪水庭苑、金域名城、经典·墅四期、云·生态城)。因经济下行,各房地产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已建成商品房销售困难问题,现只有鼎易富春山水居正常施工,尚岛蝶院、富安花园、依云山谷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其余项目停工,本年1-10月底完成投资约3.22亿元。

5.推进商品房销售

为推进商品房销售,减少库存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1652号)的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我局拟定了《富民县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并于929日经县人民政府下发执行。

2011年到目前,全县共建成商品房10438套(商铺1536套、住宅8902套)建成面积133.78(住宅108.83、商业24.95),已销售4863套(面积59.69),其中住宅销售4467套(面积52.52)商业销售396套(面积7.17)未销售存量商品房为5575套(面积74.10万平方米),其中存量住宅为4435套(56.31万平方米),未销售存量商铺为1140套(面积17.79),已销售商品房中本地户口购买比例为38.5%,非富民本地户口人群购买比例为61.5%。  

今年1—10月份,销售商品房596套(销售面积7.6420161-10月普通住宅销售均价3637/平方米、高档住宅销售均价为:5442/平方米、商铺销售均价为12673元)和去年同期相比,销售量上涨了3%,销售面积上涨了20%。普通住宅销售均价上涨了8%、高档住宅销售均价下降了8%、商铺销售均价上涨了18%。环比销售量上涨了66%、销售面积上涨了65%

6.做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1)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1—10月,共核发房地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家,预售建筑面积5.74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并登记备案513件,总建筑面积11.82万平方米,备案金额7.56亿元。

2)做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服务。完成房屋权属登记发放《房屋所有权证》2714户,总建筑面积27.14万平方米。完成房屋抵押登记464件,抵押房屋面积18.87万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5.58亿元。完成二手房交易登记101件,交易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交易金额6047.25万元。

(二)抓城市建设,以建设为中心推进城市发展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城市建设,重点以路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景观提质为重点,完善辅城功能,拉开城市空间,构筑城市发展构架,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质。

1.在建项目完成情况

1)水校段安置房项目建设

基本情况:项目包括安置房和区内道路两个部分。安置房部分总建筑面积18851.18, 统规统建共计67户,统规自建基础部分共计96户。区内道路:安置房区内附属道路全长1223米,以及地块内的土地平整、道路硬化、绿化、通水、通电等建设。

项目建设情况: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装修及排水工程,正在推进10KV400V配送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形象进度约90%

存在问题:一是 C地块内一农户征拆工作未完成,导致C地块内污水系统及消防通道无法施工;二是整个项目用地手续至今未办理,导致其他相关审批、施工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审图等工作无法进行,将影响最终审计工作。

推进措施及建议:一是协调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加快未征地部分的征地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二是请政府协调相关土地规费交市级后办理完善土地等建设手续。

2)西二环路(伽峰路至黄家庙与昆禄公路路口段)建设

基本情况:道路全长1176.47米,宽为32米。道路定位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具体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绿化、照明及相关综合管线等内容。

项目推进情况:已完成黄家庙至水校南边缘段约824米段道路的结构层铺设,930日完成沥青铺设。正推进路灯、交通信号灯、绿化等分项工作,完成该段道路形象进度的90%

存在问题:一是因伽峰路至水校段约352米段工程在2015年相关会议要求中纳入西二环水校段一并实施,但该路段目前尚未完成征地工作,不能按计划实施。推进措施及建议:一是协调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加快未征地部分的征地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推进措施及建议:建议将伽峰路至水校段约352米路段建设工作纳入富民县县城重大基础设施及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中的西二环路建设项目内进行建设。

3)富民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园博园二期内,规划面积2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230平方米,容积率1.07,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46个,工程投资约1450万元。

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完工并通过了竣工综合初验,正在准备终验。

4)商贸中心区土地一级开发(含南北片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含商贸中心区路网15号路,全长约4.6公里;成器墩片区18米连接线;大营小河两侧道路及景观建设。

项目推进情况:该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但因征地工作问题处于停工状态,原荣兴开发公司作为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申请停止该项目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该公司退出片区土地一级开发。现引入市产投公司与县城投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昆明市富民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片区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并于2016428日启动片区道路建设。目前路网建设已完成2号、3号、4号、5号路路床土夹石层的施工,基本完成雨、污水管和路基铺设。城器墩片区18米支线及大营小河两侧道路完成规划方案及施工图(工作图)设计。

存在问题:一是商贸中心区路网征地拆迁和电力线迁改工作未完成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推进;因规划调整,导致设计图纸修改至今未完成。二是大营小河两侧道路及景观建设和18米连接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造成工程无法施工。

推进措施及建议:建议加快商贸中心区城器墩片区征地拆迁工作,推动各项目工程建设。

5)电力线迁改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10KV城中线:#1—17杆,从大营变电站至悦景酒店门口螳螂川大桥。二是10KV城南线:#1—27杆及#12—12.2杆,从大营变电站至城器墩村村口道路及至县委东侧。三是35KV城区线:#1—10杆,从大营变电站至环城南路永定加油站后侧。四是110KV普花富北线、普小富北线:普花富北线#67.6—67.17杆线,从大营变电站至规划西二环路杆。

项目建设情况:210KV135KV电力线迁改项目于201312月开工建设,至2016513日完成迁改并投入使用。110kv线路迁改合同于2016628日签订,927日正式开工建设, 现完成武昆高速匝道联络线约80米长的电力管线通道排管工作,完成一座20米长的电力接头井施工和富民大道一期与武昆高速交叉口两侧的两个沉井施工,正在进行靠大营小河一侧管沟开挖施工。正在与武昆高速指挥部对接办理该项目武昆高速匝道一侧电力通道建设手续。

推进措施及建议:一是协调配合征地相关单位加快城器墩片区18米支线电力通道征地工作,确保电力管沟与18米支线同步施工。二是积极协调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工程顺利建设。

6)园博园(二期)项目

基本情况:园博园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分为游览观赏区、文化娱乐区、游览休息区、安静休闲区及科普教育区5个功能区,计划投资约2.3371亿元(工程投资约6009万元),以土地一级开发方式建设。

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动工建设,并完成已征地部分土方回填、红土造型、停车位、步道景观水体等工作;园林绿化部分已进场乔木1798株,已种植800株,植被面积约为3010平方米,本年完成投资约676万元,形象进度52%。后因征地拆迁工作问题停工至今,因项目停工时间过长,荣兴房地产开展公司作为土地一级开发商已退出项目施工,现正协商相关结算及后续建设问题。

存在问题:一是建设用地尚未征用完成,造成项目停工。二是因项目停工时间过长,一级开发商已退出项目施工,现正协商相关结算及后续建设问题。

下步措施:一是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加快征地工作;二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顺利建设。

7)黎阳桥拆除重建项目

基本情况:桥梁设计宽度为31米,双幅设置,上部构造为3×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设计承重70吨,使用年限100年。

项目推进情况:310日地勘进场施工,316日取得批复,完成设计单位招标和监理单位招标,325日获得富滇银行昆明富民支行贷款500万元贷款;425日完成地勘施工及地勘报告编制。已与云南鑫宸建筑有限公司签订PPP建设实施方案,计划于1125日断交建设。

存在问题:一是涉及管线(自来水、电力线、煤气、联通、电信、有线电视等)迁改难度大,费用高。二是涉及永定街道办3户征地工作无进展。

解决措施及建议:请求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管线迁改及征地拆迁工作,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8)富民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基本情况:2016年市级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934D级危房拆除重建,计划投资约1298.26万元(按2015年户均1.39万元测算)。

推进情况:本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34户,截至1025日,已开工建设895户,开工率96%,竣工520户,竣工率56%。截止1025日,发放贷款181户,发放贷款金额827.6万元。

存在问题:落实工作入户排查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下步措施及建议: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工作经费的投入,以满足工作正常开展需求。

2.开展前期工作项目

1)富民县县城重大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县城,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土地收储整理综合开发三个大项,合计投资估算为18.82亿元。整个项目计划在2016—2018年期间实施,建设周期约为两年。项目建设内容为: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西二环、南二环、富民大道(二、三期)三条市政道路建设,以及县档案馆建设工程两项内容。其中,西二环市政道路(文昌路至水校段)长约2001米,宽32米,南二环市政道路长约4400米(西二环至小西山村段长1100米,宽36米;小西山村至昆禄公路段长3300米,宽40米);富民大道二期路段长约3731米(西二环路口至文昌路段长2140米,宽45米;大营转盘至何官营路口段长1650米,宽36米);富民大道三期路段长约3645米,宽30米。县档案馆总建筑面积4201.86平方米。

2)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包括大营小河何官营段景观整治和园博园(二、三期)建设工程两项内容。其中,大营小河何官营段景观整治工程长1800米,河道宽15米(配套规划建设大营小河南侧城市景观支路长1800米,宽15米);园博园二期规划占地面积约150亩;园博园三期规划占地面积约150亩。

3)土地收储整理综合开发项目。项目为昆明行知中学周边片区约631.7亩土地的收储整理及5条规划配套建设支次干道。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因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务承受能力报告及财务分析报告等原因暂未能入省级PPP库,影响了项目推进。二是涉及可研、环评、征拆等前期费用较大,审批手续及流程较多,项目推进缓慢。三是目前已完成了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并签订了代理合同,编制完成了相关招标文件上报县政府待批执行,暂未能按期推进。

下步措施及建议: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尽快完善项目入库工作。二是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接协调,尽快完善项目招标工作。

2)富民县建成区2893户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按照《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收集国开行2016—2017年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贷款项目(二期)的通知》(昆安居办〔201618号)要求,我县于2016812日至24日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并由县住建局牵头永定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拟列入我县棚户区改造的班张村片区、前后街片区、成器墩片区、川心营片区、东城河片区等5个棚户区改造,计划投资22.46亿元。

项目推进情况:经组织开展前期地调和房调工作,拟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5个片区共2893户,共涉及土地面积约1461.8亩,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456871.44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7354.4平方米,砖混结构390813.6平方米,砖木结构24334.12平方米,土木结构34369.8平方米)。该项目现已申请列入国开行2016—2017年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贷款项目(二期)申报计划。

项目推进计划:项目计划于201612月启动房屋拆迁工作,20176月底完成班张村片区拆迁工作,201812月完成5片区房屋拆迁工作。

(三)以绿地建设为重点提升城市形象

本着高标准、建精品、创特色的原则,以《富民县绿地系统规划》、《富民县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富民县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保护规划》、《富民县绿地现状调查报告》等规范文件为县城园林绿地管理标准,切实巩固云南省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园林县城。

1.县城绿化稳步提升

目前,县城建成区共完成各类绿地建设面积5.76万平方米(86.4亩),占市级下达任务数的105.62%,种植乔木5403株,占市级下达任务的100.05%,已完成市级下达我县2016年绿化工在任务。

2.强化城市绿化管理

为保持县城绿地景观效果和绿化苗木的正常生长,积极开展园林绿化旱季浇灌和日常养护工作,对建成区所有公共绿地施行每隔2天浇灌一次的旱季浇灌制度,开展受冻害植物的更新复壮工作,通过修剪、追肥、增加浇灌次数等措施,促进受冻害植物恢复生长。分别于3月和5月实施了两次园林植物病虫害药物防治,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苗木成活率保持在98%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均达到了95%80%以上的要求。及时进行地被灌木、草坪的修剪,确保县城良好的绿地景观效果。

3.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

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831日市级专家组一行对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进行考评及技术指导。审考评组在查阅台账资料并分组到创园工作检查点进行了实地检查,在考评会上听取了我县创园工作汇报、观看了纪录片,反馈了意见,对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并对我县创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给予了全面的技术指导。

(四)抓管理服务,以管理为重点加强行业监管

全面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八个百分之百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劳保统筹金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市场准入清除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和投标保证金制度,严惩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落实最低报价中标制度。

1.抓好工程建设安全监管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杜绝排查各种建筑安全隐患。本年共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项目5个,去年结转工程57个,新开工工程5个,受监工程共计62个,建筑面积约83.9万平方米。与县属33家建筑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涵盖了全县的62个工程项目。共办理安全备案审查建设项目4个,起重机械备案38台;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工程4个,建筑面积1.1平方米。以抽查、巡查等方式,共查处一般性质量隐患3起,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00份。共深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1180多次,排查隐患190余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00份。告诫约谈11次,召开全县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例会9次,专题会议17次,培训企业法人和分管领导安全培训450人(次),培训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450多人次。开展农民工培训12场次,培训人数2000余人。为确保全县在建项目的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2.建筑行业管理日趋完善

进一步完善从业资质、资格和施工许可管理规范,规范审批程序,强化阳光操作,全县取得资质证书三级以上的建筑企业达35家。共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件,建筑面积45.9315万平方米,合同工程价为59147.7万元。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12件,审核项目合同备案58件。累计筹集11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社会劳动保障费624.0112万元,拨返8个项目保障费588.5466万元,拨返比例均达97%。截至三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0.09亿元人民币。

3.强化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法定程序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做好工程承发包交易服务,依法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备案登记核准,会同有关监督部门监督评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共完成30宗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并与县监察局、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为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廉洁,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通过昆明市定额站所发布的《价格信息》平台发布我县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统一我县的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计算标准。对我县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拦标价备案审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严控错算,高算。扎实做好本单位及有关建设工程拦标价和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和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的核算工作。本年共编制拦标价1项,合计4978.81万元,编制预算6项,合计1510万元。完成全县各单位工程结算审查25项,合计968.87万元,共核减金额161.08万元,拦标价备案审查17项,审核金额7601.69万元,共核减金额366.3万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审定20项,共核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金额207.07万元。

5.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昆明市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规定》(昆明市政府公告第48号),对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严格行政审批,共办结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2项,审批面积11333平方米,验收人防工程项目1个。积极开展防空知识进社区进校园宣传,共组织学校宣传5次,社区宣传2次,发放光碟30份,宣传标语一条,918日开展防空警报鸣放,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6.加强燃气行业监管

为切实加强我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的监管工作,我局联合安监局、质监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分别对燃气企业和供应站点开展燃气联合安全检查1次,我局开展综合性检查1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户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促进了餐饮行业用气安全。

7.协助建筑业企业做好建筑资质的申报换证工作

为不断壮大我县建筑企业,使我县建设企业能胜任更高质量工程建设,我局不断加强建设企业的培育,组织建筑企业30人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办理外出施工证明5件,建筑企业技术负责人、法人、公司地址、营业执照变更共计10件。我局组织了县属各建筑施工、商品混凝土等35家(三级资质18家, 二级资质14家,一级资质1家,商品混凝土2家)企业完成了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了我县建筑企业的管理,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使全县各建筑企业掌握了企业资质管理以及按新标准开展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知识,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目前,正在开展换证资料的申报工作。下步,我局将积极与市建管处沟通对接,做好我县建筑企业的服务工作,指导各建筑企业做好换证工作。

8.雨污管网

2016年,县城雨污配套管网建设完成3.123km(其中:行政小区支路道路建设铺设排水配套管网0.194 km、西二环水校段道路建设铺设排水配套管网2.929 km)。截至目前,县城雨污配套管网建设完成54.2099km,(其中污水管网30.7569km、雨水管网23.453km);县城单位内部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污水管5.94km,合计60.1499km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住建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富民县建筑行业管理服务中心

2.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3.富民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4.富民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住建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住建2016年度收入合计3340264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02649.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 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 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348487.37元,减少30.05%,主要原因因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在年初基本完工,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住建局2016年年度支出合计49153582.44元。其中:基本支出6056765.65元,占总支出的12.3%;项目支出43096816.79元,占总支出的8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983826.43元,增加了80.91%,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资金拨款晚,无法支付出去,结转在本年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56765.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1279.22元,增加了23.2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调,各种社保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96816.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42547.21元,增加93.6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大额项目资金拨款晚无法支付出去,在本年支付。具体项目开支是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2015年园林绿化博览会“以奖代补”资金、2015年传统村落项目、2015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以上项目资金在2016年已完成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住建局2016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54983.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6%。与上年对比增加31495932.70元。增加69.9%,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大额项目资金拨款晚无法支付出去,在2016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4333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住建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22元,完成预算的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22元,完成预算的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是用上年结转公务接待费(基金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当年未安排预算拨款,用人防工作经费和公用经费列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5096元,增长130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096元,增长130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是用上年结转公务接待费(基金预算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当年未安排预算拨款,用人防工作经费和公用经费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2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2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建设项目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用人防工作经费和公用经费列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住建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494.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617.85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比上年增加幅度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0000元是公务接待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出(境)费。当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是用2015年结转公务接待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列支,所以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中无数据反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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