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民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富民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县卫计局联系,联系电话:68817336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富民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富民县区域内医疗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结合富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富民县地处昆明市西北部,距昆明市区23公里,全县总面积993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75个村(居)委会。2015年末常住人口15.4万人,水电和矿产资源丰富,钛、硝盐储量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全县牢固树立“富民、强县”两大目标,坚持走“农业特、工业新、城市靓、生态美、人民富”的全域城镇化发展道路,围绕建设“昆明都市圈北部辅城”这个中心,建设钛盐化工产业、中小企业孵化“两个基地”,推进新型工业化、高端信息化、全域城镇化“三化进程”,实施生态立县、科教兴县、产业强县、文化活县“四大战略”,打造宜居富民、养生富民、绿色富民、活力富民、创业富民“五大形象”,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谐社会构建“六大举措”,努力实现富民科学发展大跨越。
1.服务体系。2015年末,富民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7个,其中县级4个,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镇(街道)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73个;民营医院6家,个体诊所28家。拥有编制床位762张,其中县人民医院300张,镇(街道)卫生院110 张,民营医院312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3张。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卫生技术人员905人,卫计系统共有在职职工388人,其中:公务员(含机关工人)有33人,县、镇两级卫生事业单位有在职职工355人,县级182人,乡级173人。
2.资源规模。2015年,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4.95张,卫生技术人员5.88人、执业(助理)医师276人、注册护士266人,全县每千人拥有注册医生数1.79人,千人注册护士数1.73人。
3.服务利用。2015年,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总诊疗量为68.66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1923人次,较2010年均增涨62.88%;病床使用率为63.72%,平均住院日7.98天。
4. 居民健康状况:2015年富民县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5.8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51‰,高危儿童管理率10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8%,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98%;无孕产妇死亡率。各项健康指标均较“十一五”末期有了明显改善。
5.公共卫生服务现况:全年共收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报告210例,无死亡病例。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38.9/十万。以县为单位卡介苗接种率99%,脊灰炎疫苗接种率100%,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8%,麻疹疫苗接种率97%,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95%,乙肝疫苗全程合格率99%,乙脑疫苗接种率96%,A群流脑接种合格率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住院分娩率99.9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32%。
6.人口计生。“十二五”期间,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累计为1518对农村夫妇进行免费检查。累计发放各级奖励补助金 18630 人次 ,374.4112万元。创建2个信息化示范社区,建成全市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库,采集流动人口有效信息6594人。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到108,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空间布局不均衡。医疗机构(尤其民营医疗机构)过度集中于县城中心城区,乡村医疗资源相对稀少,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指标尚未达标,基层医疗资源配置薄弱、服务能力不强。
2.资源要素配置结构失衡。一是医院规模比例结构严重失衡。一方面,县级公立医院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萎缩,收治住院患者能力降低。二是专科结构失衡。老年病、眼科科、皮肤科、康复、护理等资源存在较大缺口,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
3.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情况极不均衡,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约76.82%,非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仅50%,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不足20%左右。总体来说,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利用率不足,医疗卫生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4.医改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重点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改革,积极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努力达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的服务模式。
(三)机遇与挑战
1.国家战略给富民县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未来5年是富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阶段。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际国内多层次区域合作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必将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推动我县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2.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新挑战。需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在统筹规划、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等方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利用改革的手段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上取得更大实效。
3.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疾病谱变化使健康服务业更多面向需要长期管理干预的慢性疾病,生育政策调整后,妇产、儿童、生殖等专科医疗资源配置压力增大。这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医学理念调整和健康产业战略发展提出新的需求。
4.“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可能,使“互联网+医疗”成为富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富民区域人口健康水平为宗旨,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主线,立足富民县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从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调控入手,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相结合,突出公益、公平、效率,调整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层次清晰、能级对应、结构科学、方便可及、合理利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计生体制改革,科学、合理、有效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与健康需求为导向 区域卫生规划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提升能级、增强补短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 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构建科学、合理、便捷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与系统整合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定其功能相应的设置或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全行业管理、属地化管理,对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4.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投入相结合,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计生资源,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计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
(三)目标任务
依托富民县牢固树立“富民、强县”两大目标,坚持走“农业特、工业新、城市靓、生态美、人民富”的全域城镇化发展道路,围绕建设“昆明都市圈北部辅城”这个中心,建设钛盐化工产业、中小企业孵化“两个基地”,推进新型工业化、高端信息化、全域城镇化“三化进程”,实施生态立县、科教兴县、产业强县、文化活县“四大战略”,打造宜居富民、养生富民、绿色富民、活力富民、创业富民“五大形象”,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谐社会构建“六大举措”,努力实现富民科学发展大跨越。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快规划建设富民县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表1: 2020年富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5年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12 | 4.95 | 指导性 |
医院 | 4.35 | 4.22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 | 2.29 | 2.15 | 约束性 |
县办医院 | 2.1 | 2.0 | 指导性 |
其他公立医院 | 0.19 | 0.15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 | 2.1 | 2.07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73 | 0.73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 | 1.79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 | 1.73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67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 | 0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2 | 1:1.04 | 指导性 |
县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42 | 1:0.4 | 指导性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400 | 300 | 指导性 |
到2020年富民县医疗卫生实际开放总床位数达到815床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1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人。
三、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布局
(一)总体布局
富民县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机构按照县、乡镇、村3个层级梯度配置。县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县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综合医院和中医院。
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务室。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传染病救治、精神卫生、急救、综合监督执法等机构,主要为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医院规划设置
1.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及单体规模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必须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县办综合医院规模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县办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精神科和传染病科。
2. 县办医院设置
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每个县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和1所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等)。目前,在县人民医院设置了中医科,床位数50张。到2020年,我县将新征土地10亩新建一所公立中医医院。
表2 : 县办医院规划 | |||||||
机构名称 | 2015 | 在建(新建)项目 | 建设床位 | 规划导向 | 2020年规划床位数 | ||
编制床位 | 实有床位 | ||||||
1 | 富民县中医医院 | 0 | 0 | 新征土地10亩新建一所公立中医医院 | 50 | 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按照0.22~0.27张,我县中医医院床位数在35~40张。根据中医院建筑面积每张床69~7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400~2880平方米。同时县办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全部建成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 30 |
3.社会办医院设置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和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促进社会办医院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出院人次占总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
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对符合规划和基本标准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为社会办医院提供人才支撑。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医疗服务质量高、富有竞争力的民营专科医院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按区域人口分布情况,在县城规划区域设置口腔、眼科、老年病、康复护理等专科医院各1家,医疗服务覆盖永定、大营、赤就、罗免四个镇(街道);在款庄设置专科医院1家,医疗服务覆盖款庄、东村、散旦3个镇。每个专科医院投资不得少于1000万元。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专科医院及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1.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医务室(所)等。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城镇居民较集中的区域,原则上每个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企事业单位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务室的设置,按500名以上职工可设置一家。6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和一定规模的幼儿园、敬老院(老年公寓)可设置内部医务室。医务室承担本单位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不对社会开放。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专科特色的门诊部及诊所。根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精神,对提供传统服务的中医药服务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限制。自然村因有村卫生室覆盖,不再设置诊所。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划设置
1.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2. 机构设置
(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强化公共保健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要求,各县区均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2)急救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因地制宜,健全网络”的要求,形成急救中心—急救站组成的院前急救网络,建立四警(120、110、119、122)联动机制。原则上设立县级急救中心1个,每个乡镇设置1个急救站,急救站可以利用镇(街道)卫生院的资源,一个机构两个职能。形成覆盖全县的医疗急救网(保证120急救在城区15分钟,乡村35分钟到达急救现场);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配备现代化的通讯、交通、监护、抢救设备,并与昆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联网,形成一个设备先进、应急能力强的医疗急救系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能力。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规划以提升现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能力为目标,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富民县保留现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增设。
(4)精神卫生中心设置
县人民医院已经设立精神卫生科,负责精神疾病的普通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建档、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定期随访的服务机制,逐级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支持社会举办精神病医院2家,收治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为其提供便捷、规范的治疗。
(5)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改革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整合卫生、计生现有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责,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整合后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网络建设,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公开、综合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县、镇(街道)两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网络。镇(街道)卫生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接受县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业务指导。县级加强全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绩效考核。
四、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1.医疗机构的床位配置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相适应,配置结构、功能定位与疾病谱相一致。
2.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全县按千人口拥有床位5.12张配置,床位设置按编制床位为准。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0.73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区域内总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二)人员配置
1.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到2020年富民县执业医师数量为385人,每千人拥有注册医师数量为2.5人。到2020年注册护士数为462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为3人。
2.医院人员配置。医院人员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护比1:1.2。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医院,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三)设备配置
1.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
2.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
3.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实行甲、乙类设备分类管理。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
(四)技术配置
1.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技术。
2.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备案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强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3.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和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4.每个乡镇卫生院建设至少1个临床重点科室,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5.加强县乡两级院前急救转运设备配置和院前急救能力建设。
(五)信息资源配置
1.到2020年,结合昆明智慧城市建设,初步建成互联互通的智慧医疗网络服务平台,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政府社会资源融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健康保障信息服务机制。
2.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生命全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
3.促进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科学决策。
(六)经费配置
1.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卫生服务经费。新增加的卫生投入应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中医等重点领域倾斜。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2.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计生总费用的比重,有效减轻居民个人的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积极扩大卫生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五、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康富民”建设
建立和完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专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诊断治疗由综合性医院或昆明市的专科医院开展,追踪管理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涵盖全生命周期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的健康服务,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协调配合,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的转诊和救治。综合性医院要依托疾病专科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中西医在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医学科研方面的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协作。在综合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健康管理团队,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紧密联系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涉及医疗、康复、养生和保健、养老等中医机构设置不受地域限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融健康管理与健康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
(三)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发展特色医养结合
结合富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建立不同类型养老模式。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引导发展老年长期医疗照料机构,加快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源数量和提高服务质量。从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方面重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申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的不受规划限制。
(五)推动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肿瘤、妇科、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社会力量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六、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富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作用,维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权威性,减少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科学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制度,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将其纳入绩效工资统筹管理。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三)实施人才战略
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认真落实省市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政策。切实加强产儿科等医疗卫生紧缺人才通过建立服务激励、岗位补助等制度稳定和优化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医疗人才的合理流动。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和聚集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中青年优秀骨干人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努力开创卫生计生人才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
(五)强化监督评估
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领导小组要牵头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加强对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与利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绝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