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党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务实、创新、为民,不断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力度
(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此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局上下积极抓好这项工作,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一定要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非常顺利。
(二)工作制度化,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公示、公开。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行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重点,在机构设置上,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成立了县域财政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了职能和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印发了《富民县财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以文件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
1. 重点工作通报情况。每月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由县财政局请示县政府,由县政府办对在全县进行通报。
2. 重点工作公示情况。村组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申报前进行公示;村集体扶持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委会四位一体项目建设招投标进行公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进行公示。
3. 重点工作公开情况。一是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我县55户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在预算批复20日内在“富民公众信息网“政府财政资金”专栏上进行了公开。二是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截至9月6日,全县122个单位(包括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均对本部门2016年度的决算在公众信息网“政府财政资金”专栏上进行了公开。
(三)建长效机制,力争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力争让政务公开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如既往真抓实干,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使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权、知情权,不仅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而且还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增进信任,力争让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突出重点,加强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我局通过富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及富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公开等方式,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截至目前,我局已公布了政务信息共630条,包括财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执法、服务承诺、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6条,全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308条,政府采购信息24条,政府四项阳光重点工作通报8条,重要事项公示3条, “富民财政”新浪微博信息281条。
四、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财政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中,我局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是切实抓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今后我局将逐步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尽可能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
二是创新财政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构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电子政务和财政政务公开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注重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上广泛宣传财政政策,提高财政透明度;要建立财政机关内部“责任明确、流程简捷、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和办事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三是完善财政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一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凡是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行政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二要建立健全办理各类行政事项的规章制度,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督促检查等规章制度。三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在行风评议过程中,约请服务对象对财政政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更新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等进行评议。四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富民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