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公路分局公路养护机具项目招标公告
富民公路分局公路养护机具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富民公路分局的委托,根据《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公路养护机具项目
2.招标内容:装载机采购,装载机50 1台,装载机20 1台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资金落实情况:预算628000.00元,已落实。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0日历天(包含交货、测试、验收)。
5.地点:富民公路分局。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信用代码证,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每年盈利无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须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最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近三年至少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开标当日(8:30—9:00)需向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复印件,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交资料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行业监督部门:富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68811353
综合监督部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68855539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 至2018年1月3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8.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10日09时00分 。
9.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民公路分局 | ||
地 址:富民县永定镇大营迎兴路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882883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红园路书香门第A栋3105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3759477013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