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继续深入开展第二轮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富民县继续深入开展第二轮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高峰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我县辖区范围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1月16--19日,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各镇(街道)安监站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第二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执法活动。
为使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落实“三明确”的规定。一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即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香纸店、村级小卖部等商品零售经营场所及非法储存场所;二是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即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销售非法产品及超量储存行为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的;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即全县各镇(街道)负责在本辖区内开展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县安监局负责全县春节前后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出动4辆执法车,20余人次,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12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余件(箱)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并对销售者进行了法律法规、安全方面的教育。其中4起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对少数无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不全、超量储存的已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群众举报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违规违法必纠、必罚,安全隐患必治、必消。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和经营秩序,下步我局还将联合各职能部门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以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