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示(李天斌转让给张绮夏)
发布时间:2018-02-0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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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斌2009年7月取得富国用(2009)第1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一村委会,土地证载面积为2874.24平方米,转让面积为2874.24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9年8月5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使用权转让给张绮夏名下。
经初审:
1. 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385元/平方米,不低于基准地价1239元/平方米。
现将该上述该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反映。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