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集中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
富民县集中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
2018年3月29日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对春节、元宵节及清明节前收缴的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非正规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共计265件(箱)进行了集中统一销毁。
自2017年11月份以来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会同各镇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香纸店、村级小卖部等商品零售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销售非法产品及超量储存行为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安全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进行了重点的排查打击。期间检查了烟花爆竹零售店47户,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9宗,收缴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非正规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265件(箱),下达检查记录100余份。
通过多轮专项检查和统一集中销毁体现了执法部门“严执法,重实效”,规范了我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销售活动,再次彰显了我县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态度,强有力的推进了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