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拟定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处理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对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按权限负责审批县级计划、规划、政策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领导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环境监察队伍,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县的日常组织工作。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承担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工作;承担争创国家生态县的日常组织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1个,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3、人员情况
实有人数6人,编制数10人,全部为公务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推进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和促进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生态红线划定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富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年)》等规划内容,划定我县生态红线面积119.928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2.1%,并上报昆明市政府待确定。
三是县域生态质量考核和绿色细胞创建。完成2016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 2017年3月富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绿色学校创建富民行知中学已完成申报和市级现场考核,待命名。
四是农村环境整治。完成富民县罗免、赤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2镇4个村委),建成饮用水源保护2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个,垃圾房32座,公共垃圾桶177个。完成富民县赤鹫镇平地村传统民居保护工程建设,使254户956人受益。
五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饮用水源地监察、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备用水源地龙闸坝水库、新桥水库水功能达标率100%。
六是生态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设立环保知识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在微博、微信发布环保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环保知识等360条,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利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750份。组织2次环保类培训,培训企业160家次、人员260人次。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3次。编写简报76篇,被省级媒体采用1篇,市级媒体采用6篇,县级采样21篇。
2、着眼标本兼治,治污减排不断取得进展
一是五项主要污染物减排。2017年,市政府下达富民县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家水泥厂综合脱硝效率都不低于55%,县城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不低于328.95吨,氨氮不低于28.7吨。截止10月12日,华新水泥(富民)有限公司综合脱硝效率70.67%,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脱硝效率72%,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 195.4万吨,消减化学需氧量253.01吨 、氨氮38.83吨,完成75%,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
二是水污染防治。认真实施富民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向县域20家加油站下达储油罐改造通知,督促8家加油站完成双层罐改造;编制完成《富民县水体达标方案》,以水质达标倒逼治污任务措施落实。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严格实施富民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水泥行业脱硝设施及工业粉尘治理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督促8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督促303家餐饮业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继续武昆高速公路沿线中小企业整治,截止2017年10月,符合城乡规划的41家企业中,35家已按要求完成现场整改和环评审批,3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对2家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断电、1家整治收尾。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17家进行多次联合巡,查发现已经强制断电的9家有不同程度的生产迹象。我局完成《富民县武昆公路沿线中小企业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制定。
四是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富民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及评估。预计12月底完成;开展富民县建成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富民县建成区噪声功能区划》编制。
3、强化环境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高效规范。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所有审批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审批,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6项,对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全面清理,对收费项目再审核,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完成《富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富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文书》编制,截止10月20日,环保窗口按时限办结审批事项688件。按照“只跑一次”要求,对“登记表”项目实行业主在网上自行备案183个,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富民政务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增强审批透明度。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执行“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完成审批项目46个,其中工业类35个,社会服务、城市基础设施类11个,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42家,“执行率100%。
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为打好稳增长调结构攻坚战,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使企业早日开工建设,早日投入生产,对克林轻工、钰和工贸、金星啤酒3家公司和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进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通过高效优质服务,武倘甸高速公路、手机终端信息化、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3个项目和螳螂川酒厂迁建改造、医废中心2个技改扩建项目顺利通过省、市、县审批。
三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督促富民龙腾钛业、大互通钛业、世翔饲料和瑞呈饲料4家公司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截止10月25日全县固体废物产生量99.88万吨,综合利用43.94吨,处置55.94万吨。综合利用率44.0%,处置利用率100%。督促1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完成申报登记。完成8家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达标,达标率100%。。完成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范化考核,考核合格率100%。县内16家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76.04吨,规范处置率100%。
4、强化环境执法,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富民县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出动502人次对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177家企业进行了排查, 并督促45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7年1月至10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65件,其中责令整改46件,立案查处19件,其中实施限制生产3件,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件,处罚合计金额97.9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17年1月至今,我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是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道问题。加强信访查处和跟踪,实行重点信访领导包案制,深入开展领导下访接访活动,及时疏导环境纠纷,把环境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2017年1月至10月,共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4件,办结34件。其中废水4件、废气3件、工业企业噪声9件、固废4件、其他14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
三是开展辐射专项行动。按照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动12人次对辖区内的1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经排查,我县涉及放射源核技术利用单位5家(正常生产3家,停产停业2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率100%,涉及放射源7枚(在用5枚,暂存2枚),其中Ⅳ类放射源2枚,Ⅴ类放射源5枚。对12家射线装置单位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3家存在安全隐患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截止目前,2家完成整改,1家正在整改。
四是开展造纸行业、砖瓦行业专项行动。出动18人次对辖区内6家造纸厂进行排查检查,完成2家排污许可证申报,4家正在整改。制定执行了《富民县砖瓦行业专项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11砖瓦厂下达了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通知书,9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五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和转办件“回头看”。认真履行富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执行周报、半月报、月报制度,编写报告、专报21期,组织召开9个专题研究会,开展了20次现场督查。截止10月25日富民县牵头或作为责任单位整改的问题有19项,现已整改完成9项,正在整改10项。出动执法人次42人次开展“回头看”,经调查核实,督查组交办我县18件交办件,10家工业企业环境问题、1件油烟扰民问题、其他 2件受理件,已全部整改完毕,防止了问题出现反弹。
5、加强基础,促进环保再上新台阶
一是环境质量监测。完成螳螂川富民大桥、河东大桥、宜格电站、成器墩小桥和小松园电站5个地表水按月监测,获得1350个数据。完成富民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获得1602个数据。完成4个点降尘和1个酸雨测点监测,获得64个数据。完成112个点环境噪声监测,获得448个数据,完成13个点交通噪声监测,获得52个数据;1~10月螳螂川水功能达标率为10%,富民大桥平均综合污染指数5.69,宜格电站平均综合污染指数3.64,较入境断面下降36%,出境断面水质有明显改善,大营小河(成器墩小桥)水功能达标率为10%,木板河(小松园电站)水功能达标率为40%;截止9月30日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267天,其中一级占44.2%、二级占51.7%、轻微污染占4.1%,环境空气达标率为95.9%,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4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值20 微克/立方米;2017年区域环境噪达标率88.4%,平均值51.3分贝,比2016年下降1.2%;我县交通噪达标率84.6%,平均值66.1分贝,与2016年度持平。
二是重点企业监测。至今完成43厂次的污染源监测。获得数据1160个,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完成16厂次的在线设备比对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92个,在线比对合格率100%。完成15厂次的投诉监测,获得数据672个。同时对2016年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对比,完成《富民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年度)》的编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排污申报收费。对辖区企业进行排查,加大申报管理,强化申报数据审核。截止10月25日,申报登记排污企业401户,征收401户排污费,合计297.565万元。
四是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要求重点企业强化信息公开,2017年2家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结果都按时在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站公布。重点企业监测信息公布达标率100%。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重要文件、环评审批、环境质量等信息339条。
(六)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7年召开了19次党组扩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召开了8次案件审查会对19家次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研究。加强公务用车登记管理,明确人员、车辆去向。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党建工作,与14名党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并执行了《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坚持每月召开2次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九大精神、廖俊波同志等先进典型。2017年开展集中学习16 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
二是认真开展挂钩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到挂钩联系村委会开展扶贫,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至10月,对罗免村委会、麦家营村委会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调查7次,正在策划扶贫方案。认真开展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2017年春节前夕慰问困难党员、群众40人、贫困户4户,中秋慰问困难群众16户,扶持麻地村委会“儿童之家”贫困儿童,投入资金6.9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为893493元,决算收入为1156622.7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为10452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为75064元、节能环保为753093.75元、城乡社区161398,住房保障为62539元;支出为2253571.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87018.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75064元、节能环保为1867551.8元、城乡社区支出161398元、住房保障支出62539元。结余为406669.71元。
(四)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环境保护任务,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
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一是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其他科长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经过调研、收集查阅有关政策详细制定评价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四是评价组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绩效指标要求,我单位分析评价自评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开支成本以预算为基准执行,厉行节约,超支不付;通过领导审核、财务把关、相关部门监督等工作流程,部门整体支出没有超预算情况。
(二)效率性分析及效益性分析
全年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完成各项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各类项目用地需求,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力化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资金安排不全面;
2、资金使用调度欠科学,进度有待加强;
3、下拨征地拆迁协调经费较少,开展协调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科学有效地安排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结合最终自平结果,严格按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评价结果公开
按照财政局要求,对自评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要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要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二)认真分析结转资金原因,按照财政结转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控制结转资金。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参考提纲)
附件2:.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参考提纲)
附件4:预算部门整体、项目支出自评统计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