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政策、措施;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市场发展需求,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稳步发展渔业生产,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力度,推动农村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县域农业生态环境。
2.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农作物、经济作物、渔业、农村能源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有计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负责全县种植业、渔业、农村能源保护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等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4.依照法律法规,负责种子、农药、化肥、水产品饲料及用药等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大力推广应用沼气池、太阳能、节柴灶等农村清洁能源,开展使用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负责全县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和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焚烧秸秆;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高农膜的回收利用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推广应用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及提升的措施。
6.承担农业污染普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农业污染源的农业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全县植物保护工作,加强农作物、经济作物等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农户做好绿色防控工作。依法做好植物检疫工作,防制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可追溯制度,指导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配合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种子、农药、水产品饲料及用药、农产品等抽样、送检工作。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推行标准化、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打造农产品品牌。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统计分析,发布相关信息,搞好生产服务。
9.履行好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富民分校职能职责。结合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对新型农民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油、经济作物生产
(1)粮食生产。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7704万亩,总产量6.97524万吨,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播种面积20万亩,总产量6.4万吨,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8.9%、109%,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其中:完成夏收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94555万亩,总产量1.79217吨。完成地膜覆盖6万亩,其中:玉米地膜覆盖4万亩、其它粮食作物地膜覆盖2.1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1.7%。
(2)蔬菜生产。全年蔬菜生产目标任务播种面积6.5万亩,产量13万吨,1—10月累计完成蔬菜播种面积5.2034万亩,总产量12.38万吨,总产值2.2613亿元,其中外销量8.82万吨,占71.2%。
(3)花卉生产。全年计划完成园艺花卉种植面积0.16万亩,鲜切花产量5000万枝。1—9月份共完成园艺花卉总面积6677亩,其中:鲜切花种植面积1305亩,其它面积5372亩,完成切花、切叶、切枝总产量7360万枝,完成一产产值0.875亿元,二、三产总产值2.357亿元。
(4)水果生产。2017年全县累计果树种植面积10.7万亩;总产量3.72万吨;实现产值1.85亿元。
(5)抓好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
赤鹫小果种及稻田养鱼示范建设项目。在赤鹫镇阿纳宰村委会完成150亩、6000株半边红李子种植,稻田养鱼示范100亩,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东村优质小果种建设项目。在东村镇中民村委会完成优质梨22000株、示范面积500亩,软籽石榴6600株、示范面积60亩,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省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计划示范面积10120亩,实际完成面积10120亩,实行技术和物资配套,项目区良种覆盖率100%,完成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示范示范面积1120亩,推广面积10000亩。整合市级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广高效稻田养鱼新技术,项目区免费发放鱼苗10吨,完成稻田养鱼示范面积1000亩。昆明市科技增粮办公室专家验收组对示范片进行了测产验收,平均亩产672.7kg/亩,完成了省农业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
省级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计划示范面积10200亩,实际完成面积10200亩,示范区良种覆盖率95%,完成地膜玉米种植示范500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面积1700亩,推广面积1万亩,占100%。推行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引进生物防治新技术—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示范1000亩,组织统防统治示范面积3600亩次。目前正在开展测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预计平均亩产650千克以上,能达到各项目标任务。
蔬菜标准化栽培百亩核心示范建设项目。实施3片蔬菜标准化栽培百亩核心区标准化栽培示范建设,计划面积550亩,实际完成面积570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面积2000亩次,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面积720亩,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猕猴桃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完成100亩猕猴桃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实行技术和物资配套,完成人工授粉技术示范100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100亩,水肥一体化示范100亩,在基地建设示范牌1个,组织培训班9期509人次,项目区加强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6)广泛技术培训。结合农和生产实际, 1—10月,累计举办粮食、蔬菜、果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班25期1388人次。
2、渔业生产
2017年,全县有渔业生产养殖户170户、养殖面积有1029.83亩、年产值约1059.08万元。
(1)增值放流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保护我市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域内,长江流域支流内的天然水域、水库等6处地点放流鱼苗10万尾,有效补充了长江流域支流内的渔业资源。
(2)稻鱼共生示范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计划1000亩稻田养鱼示范项目:
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示范片。结合省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实施稻田养鱼示范400亩,每亩补助鱼苗款250元,共计10万元。
市级稻田养鱼项目。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完成稻田养鱼项目600亩,每亩补助鱼苗款250元,共计10万元。
3、能源及土壤肥料工作完成情况
(1)能源工作。
3000立方大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云南富滇农业旅游有限公司3000立方大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农村户用沼气100口建设工作,。
完成市级2016年下达我县节柴灶建设任务500台建设工作。
完成省级2016年下达我县节柴灶建设任务500台建设工作。
完成样品采集100个,其中:土样80个、粮食作物样品20个。
(2)土壤肥料工作
加强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运用。2017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321万亩。其中,水稻1.722万亩,玉米1.835万亩,烤烟0.763万亩,蔬菜0.91万亩,果树0.74万亩,小麦0.612万亩,油菜0.2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宣传。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9期次,培训农民557人次,发放培训资料1030份。
(3)七改三清工作完成情况。全年完成农作物秸秆还田5.2万亩、完成计划数的104%;完成燃料及沼气池5443吨、完成计划数的108.86%;秸秆深度利用及食用菌利用3125吨、完成计划数的104.7%;
4、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及执法情况
(1)农作物农药残留抽检。全县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抽检1422个样品,合格样品1420个,合格率99.86%;例行抽检蔬菜样品10个;监督蔬菜样品10个,水果样品10个。
农产品认证及监管。产品复查换证2家;产地复查换证8家;产品新认证1家,4个产品。
水产品质量产地检测工作。做好水产品质量产地检测工作,完成2017年一至四季度的样品抽样送样工作,合格率为100%。
(2)农药、化肥、种子监管及渔政执法。
富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工作情况,检查农药单位260个,发现一般隐患7项,现场整改7项;检查化肥单位23个,发现一般隐患1项,限期整改1项;检查种子单位67个;检查能环单位156个,发现一般隐患61项,现场整改61项;渔业检查单位15个。组织执法检查组 32个,参加执法检查 116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家 45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合计 521 家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3,595,74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5,741.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956,595.34元比减少360,853.59元,减2.86%。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3,508,387.41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387.4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896,169.91元比减少387,782.50元,减9.95%。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8,387.41元。与上年支出3,896,169.91元比减少387,782.50元,减9.95%。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6,387.41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8,387.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896,169.91元比减少387,782.50元,减9.95%。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8,38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77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3,29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3%;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5,81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农林水行政事业运行支出2,189,81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39,6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97.19元,完成预算的3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07.19元,完成预算的1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90.00元,完成预算的,12.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215.28元,下降2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05.28元,下降5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90元,增加811.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7.19元,占60.16%;公务接待费支出7,290.00元,占39.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7.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07.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粮油、经济作物生产、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渔业生产能源及土壤肥料工作、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及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粮油、经济作物生产、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渔业生产能源及土壤肥料工作、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及执法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00.00元,与上年172,669.92元对比减10,669.92元,减6.18%。减少主要原因为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10,955.22元,其中,流动资产3,078,430.99元,固定资产1,132,524.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2,505.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52,505.49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10955.22 | 3078430.99 | 1143210.40 | 342554.90 | 575476.47 | 214492.8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7,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