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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809-10217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27 09:19
名 称: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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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7 09:19 浏览次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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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1000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起草或拟定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县农业资源规划。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的利用,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管理;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保护、监督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7.负责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屠宰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违法违规行为,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以及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处理。

8.管理全县渔业工作,制定渔业资源保护利用目标、规划和措施;搞好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提供养殖技术服务;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监督管理渔业资源的增值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生物;审核和发放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水产苗种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负责全县水产动物防疫、检疫和渔药、饵料、饲料质量监督管理的职权,宣传贯彻国家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调查处理渔业纠纷以及违反渔业法规、法规的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害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物植物防疫和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的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研究拟定乳业发展的措施及推广项目;组织全县乳畜品种、乳畜资源、饲料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做好奶畜饲料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1.制定全县农业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推广;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12.拟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13.负责全县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14.承担富民县减轻农业负担办公室、富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富民县都市农庄及农业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7.93亿元,同比增6.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10.82亿元,同比增6.5%;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78元,同比增9.8%

1.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17年粮食播种面积21.81万亩,粮食产量6.95万吨,其中:小春粮食作物种植8.94万亩,产量1.77万吨、大春粮食播种12.87万亩,产量5.18万吨。

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2017年完成蔬菜播种面积6.5万亩以上,产量13万吨以上;鲜切花面积1305亩,产量7360万枝以上;全县累计发展水果种植10.7万亩,实现产量3.72万吨;发展中药材种植3800亩。

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培育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家庭农场2个,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3026亩。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39936万元,同比增10.03%;销售收入预计37239万元;同比增10.2%。

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2017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 1245.73万元,补贴面积15.585万亩;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7万元,新增各类农机具310台(套),受益农户达194户;投保油菜2367.4亩、涉及农户1675户,水稻11397.229亩、涉及农户8443户,玉米53536.59亩、涉及农户23887户;完成能繁母猪保险18483头,承保农户4805户。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2017年全县代管资金13343.64万元,其中:村委会资金2997.71万元,小组资金10345.93万元。

加大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力度2017年完成3000立方大型养殖场沼气池和50m³小型沼气池各1个、户用沼气100口,推广节柴灶1000台、太阳能热水器200套。

2.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农业科示范园区、都市农庄、农业园区及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稳步推进农业园区建设。2017年完成投资8500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740万元、节水高效农业400万元、中低产田改造250万元、企业投资7110万元;完成标准化种植杨梅3000亩、苹果1000亩、蔬菜4000亩

大力推进都市农庄建设。红印庄园、优牧品原都市农庄、三江并流都市农庄项目概念性规划通过县规委会审查,下步按要求向市农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积极推进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整合农业、财政、扶贫、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规划建设白地山、河东村田园综合体项目,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已开展项目规划。

3.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县完成确权面积20.57万亩,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3140户、占签字确认农户33189户的99.85%;完成了7个镇(街)、73个村委会、及其村小组和农户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字化归档工作。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累计办理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567户,抵押面积6101亩,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57笔,9616.9万元,到年底有望突破1亿元。抵押贷款投向农户5310.2万元、农业龙头企业3450万元、合作社856.7万元。

4.加强重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产业发展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17年春秋两防共免疫畜禽425.04万头(只)实施“321”免疫注射模式的镇(街道)7个,达到100%覆盖。

抓好屠宰场监管。2017年完成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165667头,入场检疫率达100%;生猪产地检疫127228头,市场巡查补检生猪胴体6983头、牛胴体1491头、仔猪5279头、牛1547头、羊6372头,电子出证(产品B)165667份、(动物B)124247份。

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完成2016年云南省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的市级验收工作;组织富民东昇肉牛养殖场、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创建2017年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及市级农业新技术支持及功能拓展项目建设。

5.切实落实好重点目标任务,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加大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力度。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53亿元,占下达任务的101.2%。完成争取上级资金4200万元。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三江并流都市农庄项目、永定特色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罗免镇河里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南营生态休闲农业综合园区、文港农业体验园、望海山品原特色农林综合体、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等8个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增收脱贫工作。2017年共投入资金50万元,在赤鹫镇阿纳宰村委示范种植半边红李子150亩、葛根100亩、万寿菊600亩、推广稻田养鱼示范100亩,在东村镇中民村委会示范种植优质梨美人酥500亩、软籽石榴60亩、荷兰豆350亩、葛根100亩、工业辣椒600亩。

6.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

抓好农业科技培训。完成各类农业科技培训118期  6844人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0人。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2017年完成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10120亩,平均亩产672.7千克,省级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10200亩,平均亩产650千克以上;推广间套种10.005万亩、地膜覆盖6.1万亩、晚秋作物3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8321万亩,推广配方肥2054.1吨,涉及农户28991户,覆盖全县73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加快畜牧科技推广步伐。2017年预计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500头,其中:黄牛1300头、水牛200头;引进种羊200只、种猪50头、牛250头;完成猪杂交改良4.5万窝;完成发展“家庭鹅场”养殖示范户50户。

7.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抓好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完成抽检蔬菜样品2000个以上,合格率98%以上。

加强有毒有害违禁养殖投入品监管。开展“瘦肉精”等有毒有害养殖违禁投入品检查、监测,监测规模养殖场(户)119户次,涉及存栏生猪82179头,采集猪尿样915份,经检测全部为阴性。

抓好水产品监管。加大对水产品质量产地检测工作,全年水产品样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打造品牌农业。完成产品复查换证2个、产地复查换证8个、生产基地的环境评价1个、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番茄、甘蓝、大白菜、西葫芦)4个。

8.强化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切实抓好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检审等工作,换发驾驶证208本、检审拖拉机1296台,完成农机科技培训400人。

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2017年检查农药单位260个,发现一般隐患7项,现场整改7项;抽查农药产品样品105个,经审查合格83个,合格率79.0%。

强化沼气使用安全监管。全年检查农村户用沼气池156个,发现一般隐患61项,现场整改61项,以确保使用安全。

9.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治理。2017年完成重金属污染普查样品采集100个;完成农作物秸秆还田5.2万亩、燃料及沼气池5443吨、秸秆深度利用及食用菌利用3125吨,完成农村改灶1000眼;完成改圈12000平方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26692.5万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4.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富民县农业局本级(机关)

2.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富民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5.富民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0,283,23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3,233.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6,303,969.17元减少6,020,735.79元,减22.89%。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6,620,15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0,073.39元,占总支出的50.30%;项目支出13,230,083.93元,占总支出的49.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3,723,447.35元增加2,896,709.97元,增12.21%。增加主要原因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90,073.3元。与上年13,494,670.35元减少104,597.05元,减0.78%。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但2017年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所以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经费,协检员工资,农村三资管理等其他农业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30,083.93元。与上年10,228,777.00元比增加3,001,306.93元,增29.34%。主要原因分析是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冬季农业开发扶持项目)支出1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扶持资金)437,553.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007,260.0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271,4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20,320.00元;防灾救灾支出175,158.00元;农业生产支出补贴支出390,0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支出964,502.00元;村公益事业支出2,463,425.00元;其他农业支出1,936,962.49元;其他林业支出150,000.00元;抗旱支出36,608.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支出)480,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16,716.9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6%。与上年22,187,209.23元增加3,729,507.75元,增16.81%,主要原因2017年调整了工资基数(增加改革性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16,71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1,1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8,50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77,07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农业支出18,560,83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2%;林业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水利支出2,432.70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8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住房公积金支出790,9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150.19元,完成预算的5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672.19元,完成预算的3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478.00元,完成预算的15.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99,137.87元增加3012.32元,增长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41.79元,下降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54.11元,增长43.6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72.19元,占70.16%;公务接待费支出30,478.00元,占29.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72.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672.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各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4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4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农业局机关、各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0,035.39元,与上年1,264,847.37元对比425,188.02元,增33.62%,主要原因为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各中心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民县农业局资产总额21,900,714.28元,其中,流动资产18,236,616.65元,固定资产3,664,097.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433,917.1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3,202.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114.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7平方米,账面原值167,891.9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1,40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83,2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减少的原因是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富民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职工住房7套已参加房改出售给职工,经清产核资核销资产;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车改计拨车辆1辆;处置已达年限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00714.28

18236616.65

3664097.63

688699.90

1556483.47


1418914.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1111

富民县农业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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