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18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富民县2018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级部门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工作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10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支持和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申报类型分为:(一)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昆明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
经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确定华新水泥(富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条件,现将申报企业初审名单公示如下,若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与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系。
联系人:陈艳琼
联系电话:68810210
富民县2018年申报稳岗补贴企业初审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报金额(元) | 应享受金额(元) |
1 | 华新水泥(富民)有限公司 | 40% | 58587 | 58587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县支行 | 40% | 35192 | 35192 |
3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富民供电局 | 40% | 98292 | 98292 |
4 | 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 | 40% | 14161 | 14161 |
5 | 富民龙腾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 | 39130 | 39130 |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