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获“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授牌
10月24日,县民政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富民县规范化档案认定工作组认定验收。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小组通过听、看、查、议、评等,全面考核富民县民政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情况,对民政局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定小组认为民政局档案室藏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整理规范、管理科学有序。能围绕全县民政工作,结合社会各方面需求积极提供服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较好。达到“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并予授牌。同时,对并对下步做好档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是继续重视、支持档案工作,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和《昆明市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使各种门类、不同载体档案符合规范要求,做好档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四是努力加大档案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五是继续开展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进一步提高了富民县民政局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收集整理规范有序,利用便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