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整治行动的公告
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整治行动的公告
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国家和省、市医保局关于认真开展打击欺诈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险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决定于11月至12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整治行动,广大参保人员发现以下问题时,请及时向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投诉举报:
一、未参保人员借用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看病,冒名骗取报销医保基金的;
二、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后借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享受优惠报销政策,报销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串通,通过伪造病历、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医保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套取医保基金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身份证、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
八、定点药店通过医保卡为参保人提取现金或串换出售日常生活用品套取医保基金的;
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进行免费体检、减免个人自费部分、发放礼品、返还现金等形式诱导、组织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等。
投诉举报电话: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科0871-68814628
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