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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811-115085 主题分类: 新闻发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1-28 15:34
名 称: 富民县司法局2018年推进依法治县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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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司法局2018年推进依法治县暨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8 15:34 浏览次数: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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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司法局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市司法厅的业务指导下,根据《昆明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富政通〔201816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执法主体到位,执法责任到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主动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重大问题,保障措施到位,具体工作到位的新路子,把司法行政法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和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富政通〔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富民县司法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立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并对主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按照县法制办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及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法治工作者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学习宣传贯彻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选送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参与全省司法所所长暨基层管理干部业务工作、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等培训班,提高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业务素质。同时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治保员)业务培训班、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等培训,为基层普法、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业务开展等工作开展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3.加强持证上岗工作。我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持证比率。按照法制办要求,2018年,我局及时上报执法人员信息,对执法证件到期的人员及时进行统计上报,并按规定组织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此外,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训练,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4.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是依托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了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认真落实重大财政资金绩效及财政政策评估、“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三是按上级要求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其中:更名行政处罚事项28项;新增行政处罚事项3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1项。四是按照富民县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制定富民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按照意见和建议要求改进各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的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开展对执法案件(案卷)的评查工作,重点对法律援助案件、人民调解案件、社区矫正执行案卷进行评查,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社会监督。规范办理信访、投诉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健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规范投诉处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信息发布和法律政策解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强化责任,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法律六进”为载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发展。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重点对象及目标任务,针对不同群体,因地制宜,因人施策,采取普法考试、法治培训、送法下乡、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编译资料等措施,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持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制定下发《富民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富司局〔201823号),将每年5月定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月”分别到7个镇(街道)14个少数民族村开展法治宣传。形成了普法教育的富民特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4场次。协调各镇街道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上法制报告课3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8万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手机法治宣传短信5.7万余条;微信、微博发送普法信息50期,发送信息4万余条;通过政务信息网法制宣传栏目发送法治宣传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50期;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全县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

2.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打造贴近群众、覆盖广泛的法治宣传平台,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2017年在富民县湿地公园二期建成法治主题公园,为充分发挥富民县法治主题公园的作用,2018年县司法局为法治主题公园安装了摄像头,并牵头更换了一次宣传栏宣传版面。

3.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树立宪法权威。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宣讲团,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讲14场,对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有重要作用。二是组织全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75个村(社区)开展宪法知识考试。三是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运用网络在线学法平台学习宪法,目前有4700余人在线学习,确保学习宪法全覆盖。

(三)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201819月,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2家,共担任法律顾问2家,代理诉讼事务106件(其中:刑事诉讼66件;民事诉讼39件、经济诉讼2件、行政诉讼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2件、调解纠纷15件、代书86件、解答法律咨询2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参与劳动仲裁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6家,共担任法律顾问75家,代理诉讼事务265件(其中:民事诉讼185件、经济诉讼67件、行政诉讼8件)、代理非诉讼事务5件、调解纠纷50件、代书651件、解答法律咨询186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13.8万元。

2.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应援尽援”要求。2018110月,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6件,审查合格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3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案件49件,刑事案件44件。全县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援助咨询853人次。二是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深入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教堂等地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少数民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建立了法律援助微信群,开展手机宣传。在宣传中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各种咨询75人次。三是分别对所属的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3次工作调研,对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的登记、录入,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转办、协作等工作进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对各工作站的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指导。

3.切实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截至201810月,富民县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188件,办结出证187件,终止办理1件,其中受理民事类公证事项112件,办结出证111件,终止办理1件;受理经济类公证事项76件,办结出证76件,办结出证率为100%。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8人(次),开展公证质量自检自查活动3次,接受市公协质量规范化指导委员会开展的公证质量平时检查3次,进行公证业务知识宣传活动3次。

4.深入开展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组织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充分调动整合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组织局机关、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党员到东村镇中民村和赤就镇阿纳宰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讲授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同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法治扶贫”载体,分别与东村镇中民村及赤鹫镇阿纳宰村2个贫困村群众建立起“法润脱贫”微信群,着力发挥法律服务在预防法律纠纷、疏解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意见、解决法律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为2个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聚力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四)强化基础,提升能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1.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质量检查,确保监管措施到位。永定、大营每月执法检查1次,其余各所每季度检查一次。19月到各司法所实地检查9次,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每月执法检查报告,限期整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抓好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不脱管、漏管。一是以“六个一”为管理关键点,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全县各所严格按照“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思想汇报、一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月一次公益劳动、一月一次入户走访、一季度一次考核”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同时,分类管理与因人施“矫”相结合。结合审(释)前社会调查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成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集中各方力量,从日常报告、定位监管、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予以不同监管,避免因脱管、漏管造成再犯罪情况发生,规范日常管理。2018年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3人,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助力矫正管理。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实施重点管控、重点矫正、重点帮助。对重点对象配备手环,加大了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目前我县社区服刑人员163人,配备定位手环数20人。19月,我局共举办集中教育活动72次,社区服务72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次。

3.严格奖惩措施,提高执法力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中违反管理规定等情形的人员,及时核实情况,对确实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下发警告决定书或办理收监执行。今年19月共下发警告决定书警告26人次,提出撤销缓刑建议1人次(等待与新罪一起判决),进行个别教育谈话1000余人次。

4.做好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对接。一是积极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入矫解矫工作的衔接,本着以人为本的教育矫正帮扶理念,确保入矫和解矫程序的规范;二是与县交警队做好对接,核查社区矫正人员中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交警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三是每月与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核对社区矫正人员数据,有问题及时报告;四是每月到辖区派出所协查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情况,每季度查询活动轨迹情况。

5.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不同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采取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开展排查3次,排查率达100%。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三是完善信息平台。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反馈,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截至目前,网上排查核实预释放人员82人,核实率为100%

(五)顺势而行,履职尽责,推进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发展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抓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层层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对全县的人民调解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他们学习与工作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19月共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36期,参训人员共达772人次(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86人次),其中“以案释法”12193人次。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对2017年度全县8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绩效考核,共评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合格人民调解委员会74个;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合格专职人民调解员75名,并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奖励。

2.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一是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成立富民县信调对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县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围绕重点节假日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大力推进“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建设。今年19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327件,涉及当事人1566人,调解成功2273件,成功率达97.3%

3.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为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提升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质量,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在各基层司法所设置富民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工作。19月,共申请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356件,确认成功286件。

(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安排,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完善现有专项门类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全县7个镇(街道)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5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

2.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富民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县75个村(社区)聘任82名熟悉农村工作,熟悉当地情况,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法律常识,具备开展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村(社区)法律服务员。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不断推动法治富民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后,内涵式发展任务艰巨。基层人员编制紧缺及素质不适应问题突出;律师队伍分布不均,公证机构改革后公证人员紧缺且不稳定,影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调解员文化素质亟待提高,程序不合理、档案不规范问题较多。调解人员报酬过低,难以调动调解积极性,工作消极应付现象普遍存在。三是普法宣传教育任务仍然艰巨。党政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还需强化,全社会对依法普法、全民普法的认识需要提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擅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法治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3.认真实施我县“七五”普法规划,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州的普法教育机制,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载体。

4.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贯彻实施,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5.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服务范围。加强律师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律师与公检法的良性互动机制。

                     富民县司法局

                     2018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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