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富民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工作保障,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部署,2018年7月20日原富民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新机构成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筹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配备1名干部职工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受理、答复等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具体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部门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分发、统一答复,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增强审核,严把信息发布程序
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创建了一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连惯性、持续性和规范化。一是信息上报。各部门按需对主动公开信息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进行审核。二是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所有信息,由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进行保密审查后,报由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审批。三是信息审核。通过保密审核后,由县局法规科对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核,查看信息是否触犯法律法规。四是领导把关。各级层层审核后,由部门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进行最后把关。五是公开发布。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统一将审批同意公开的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三、加强协作,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
信息公开工作具有政策性、制度性、时效性,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直接体现一个局的整体形象和管理服务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提高时效性。
四、有的放矢,信息工作健康发展
2018年,我局主动及时在富民县政务信息公众网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工作动态、权力清单、部门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情况,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税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由于税收工作业务比较繁重,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限制。我局将在2019年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继续巩固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工作经费,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学习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同时在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三)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发布主动公开信息。
特此报告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富民县税务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