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析研判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县委关于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抓好我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2019年1月23日下午,富民县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析研判会。富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洪发,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主要领导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县国资源土局对具体工作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并就现阶段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大棚房”问题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参会人员按分类统计表进行判定,共清理出涉及“大棚房”违法违规建设73宗,面积327.23亩。其中,属第Ⅰ类情况的共计47宗,占地208.77亩;属第Ⅱ类情况的共计3宗,占地31.7亩;属第Ⅲ类情况的共计3宗,占地24.08亩;属第Ⅳ类情况的共计20宗,占地62.71亩。
副县长唐洪发就如何开展好再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完成清理整治整改任务;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排查;三是要准确理解清理范围,摸清底数,做到清理全覆盖、无死角;四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压实到各镇(街道),把工作做实、做细;五是要做好甑别,准确判定,确保不漏判、不错判;六是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要求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把握政策底线,杜绝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