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召开非煤矿山源头治超暨扬尘污染、矿山复绿工作会
为全力抓好富民县源头治超及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2019年2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运政分局联合召开非煤矿山源头治超暨扬尘污染、矿山复绿工作会议,全县47家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部门领导从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治超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治超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和宣传动员,并与各矿山企业签订了治超承诺书。
县国土局副局长赵琼昆对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和矿山复绿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合理开采;二是在开采过程中矿山企业必须搭建降尘大棚,配备喷雾降尘设备,严格控制矿山扬尘污染;三是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矿山开采损毁总面积的30%进行植被复绿和土地复垦;四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运输,做好矿山源头治超管控;五是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程作业,安排专人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