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云南观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虎良金)
云南观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7月取得富国用(2011)第1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村民委员会,土地证载面积为1997.36平方米,转让面积为1997.36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1年7月28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1997.36平方米使用权转让给虎良金名下。
经初审:1.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文件《富政复〔2019〕22号》同意云南观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国用(2011)第1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转让。
2. 按照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该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4005元/平方米,不低于基准地价1091元/平方米。
现将上述该宗地的转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国土资源局保护利用规划科反映。
联系人:杨海丽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