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报批稿)》评审结果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2019年3月25日对“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富民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杨妍、阮春林 68816187
附件:1.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 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2.富民县博盛建材原料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