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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4-19 17:31
名 称: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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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4-19 17:31 浏览次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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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封面

二、目录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五、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八、部门基本支出情况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科目)

一、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办通〔2015〕23号),设立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富民县城乡规划局、富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富民县城总体规划;负责富民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征询和初审;负责审查富民县规划区范围内的街道办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3)负责富民县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核发“一书两证”),负责全县范围内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实施规划批后管理。承担对全县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4)制定全县城乡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的运行和监督机制;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查。

5)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负责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房屋建筑及其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立项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审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起草、报批和发布地方标准;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对各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检查督促。

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室内装修行业、工程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上述行业企业的资质申办、年检;负责建筑企业的行业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障基金的统筹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和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县住宅区建设项目和城市开发建设中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全县住宅区、开发区的规划编制和旧城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负责建筑行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新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运用。

9)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指导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的登记和管理;依法对合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商品房登记备案;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审验;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制定防空袭方案,对全县人防工程、防空警报等设施进行管理。

12)负责对全县石油液化气企业、燃气器具及燃气销售门市、换瓶点进行检查管理。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日常工作,负责内外关系的协调联系;负责文秘、机要、档案、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保卫等工作;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各类公文,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职工福利,指导、审核、监督下属各站所的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防工作科

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器材的技术保障工作和防空袭警报的鸣放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设施项目的审批,依法对城市或重要经济项目的防空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教育和宣传,对公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人防教育,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法制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综治维稳工作,并按科室职能划分进行处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重大决策听证、法院应诉和代理行政诉讼;依法审核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交由执法部门执行;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纪律监督和纠风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建设管理科

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建房审批及农村建房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厂外排水配套管网建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危房现状和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工作;负责全县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建制镇“一水两污”建设工作;负责富民县房改房出售资金管理和审核资金的使用;负责房改数据的收集和住房补贴的审批发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预算审查科

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审查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查;负责全县建设行业工程预结算人员资格证换证、组织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省、市主管部门的造价、标准定额等文件相关工作;负责县住建局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参与县住建局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县住建局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与管理;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核;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科

负责制订和实施住建局项目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具体施工方案;负责办理项目的开工建设审批手续;负责具体办理项目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征地拆迁、向局领导提出项目建设工作建议;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方案、工程变更、和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的审核;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工程劳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筹备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会,撰写项目建设进度报告、领导讲话,草拟会议纪要,报送项目进度报表等,编发项目建设简报,接待项目宣传报道;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与其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负责办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决算文件和审计工作;负责项目工程资料的建档、保管及移交;负责办理项目移交手续;负责住建局的所有办事项目和行政许可项目办件审批事项的资料接件、审核、送件、发件工作;负责接听12345市长热线电话,并办理相关回复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城乡规划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或修订道路交通、消防、电力、电信、防震减灾等专项规划;指导重要地段、片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风景旅游区规划等工作。组织规划的征询、论证、初审,依法进行报批;负责指导协调县域各镇(街道办)的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论证和审批;负责对各镇(街道办)的村镇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富民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依法在权限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书》,对项目核发规划意见等工作;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规划区内各种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负责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交办的事项及县规委办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督察科

负责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执法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咨询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综治维稳、纠风工作,并按科室职能划分进行处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重大决策听证、法院应诉和代理行政诉讼;依法审核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交由执法部门执行;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负责对规划批后项目的规划验线、基础±0.00核实、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并核发规划核实意见书;负责组织开展批后项目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审批的情况核发规划督察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住建局紧紧围绕建设主城功能拓展区、绿色发展示范区、近郊休闲康养基地、现代滨河田园宜居新城”城市发展定位,继续着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质,开展城乡建设工作根据县总体规划和近期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于富民未来的发展,体现富民独有的城市特色风貌,重点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园林景观、污水处理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推进我县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的建设目标

(一)2019年工作思路

1.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详细制订2019年“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氛围营造,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集镇污水治理,完成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2.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建设补助资金,逐步使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合理稳步推进全县危房改造,不断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3.以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为重点,逐步改善旧城片区脏、乱、差现状,2019年一至二季度完成东城河、班张村2个片区全部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及资金兑付工作,完成所有房源交房;三季度完成征收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启动审计申报工作,适时启动川心营项目申报工作;四季度启动与市土投公司合作范围内商贸中心区三片区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启动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工作。

4.以城市道路建设为依托,以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为基础,抓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改善城市景观,扩大城市规模,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力争年内完成富民大道二期(文昌路口至鼎承机械段)、西二环(文昌路至水校段)道路建设任务。力争年内完成螳螂川河道内的污水主管网改造、修缮工作。力争年内启动成器墩片区大营小河两侧道路及河道景观改造(螳螂川至环城南路段)建设。力争2019启动二环道路建设前期工作。

5.持续开展城市景观提质改造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以县城道路综合整治和景观提升为抓手,改善城市绿化环境,加强主要城市干道沿线、螳螂川沿线、主要河道沿线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公园建设、湿地建设、绿道建设、美化、绿化城市环境,积极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

6.积极落实稳增长、去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增长和去库存相关文件,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7.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加强建筑行业资质、资格和施工许可管理规范,认真开展网上审批;服务建筑业企业,做好资质申报换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法,依法开展建设项目招标备案登记核准;持续做好人民防空审批、人防工作和燃气行业监管,保障建口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推进措施

1.提前谋划,统筹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制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抓到底”的原则,狠抓项目推进、征地拆迁、资金落实等工作,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

2.提前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做好前期研判,对有可能造成项目推进障碍的事项进行预判,提前介入解决,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提前抓好各种管线迁改工作,同时抓紧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为项目推进扫清障碍。

3.抓紧征地工作,及时启动或复工成熟地块工程建设积极协助配合各相关部门抓紧项目征地工作,对已完成征地的成熟地块及时组织开展工程施工。

4.精心培育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认真落实我县稳增长及去库存政策措施落实和研究工作,推动我县商品房销售,逐步减少库存房源,回笼建设资金,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拉动内需,扩大城市规模。按照土地政策和规划政策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政府、开发商、购房者之间构建平衡点,形成多赢格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5.严格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安全质量关,加强房地产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排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分别是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其他人员15人(滨河公园)。遗嘱补助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0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6.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6.32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6.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0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21011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0111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20101款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2120199款主要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人员经费)2120804款主要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用于电力线迁改项目),2121399款主要反映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用于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的维修(护)等)。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0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分别列301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565.91万元、302主要反映商品和服务支出739.26万元、303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5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项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经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经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

2019年与201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无增减变化,但其中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万元是因为2018年下属二级单位少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万元是因为车辆报废1辆,随之车辆运行费预算减少1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采购预算资金23.94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支出150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增加24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预算安排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0万元,2018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32.59万元,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33.08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减少1人,则经费减少0.49万元(办公费2600/人、福利费2300/人),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责职能范围内,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各级下达工作任务。2019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绩效。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63300111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表201904190317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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