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19年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农用补助物咨询价采购公告
《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富政办通〔2017〕5号)相关规定,富民县2019年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农用补助物资采购,经相关部门批准,由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行询价方式自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计划采购有机肥120吨,规格40千克/袋,数量3000袋,预计单价32元/袋,预算金额9.6万元。供货地点东村镇中民村委会、祖库村委会,罗免镇西核村委会马场、小松棵。
二、报价须知
(一)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生产企业标准。
(二)运输及交货。供方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运杂费。
(三)报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价材料要求。报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应按要求准备完整,复印件内容应清晰,选用A4纸张,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同时加盖公章。材料全部装袋密封,袋口、接缝处加盖公章,确保资料袋密封可靠,资料不会被泄露。
三、报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5月23日-30日12:00,过时不予受理。
(二)送达地址: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富民县永定街道黎阳路143号,邮编650499)。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71-68811569
四、询价采购结果评审及公示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邀请评审专家组和监督组,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材料的单位资质审核、报价、产品规格、产品质量指标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根据经营单位的综合评分情况,确定采购中标供货单位,并对询价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供货。
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踊跃参加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