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富民县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物资采购评审公示
根据《采购法》、《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富政通〔2017〕5号)规定,经县级相关部门批准,富民县农业农村局对2019年富民县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补助物资进行了自行询价采购。该项目物资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物资采购询价公告公开发布富民县人民政府官网上。6月3日14:30—17:00,由富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物资采购评审会,参加评审的专家有永定农业技术推广站、大营农业技术推广站、罗免农业技术推广的5位农艺师以上的专家,对参与竞标的3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会议邀请富民县财政局、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富民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到会进行监督指导。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专家评分结果
专家组通过查阅报价资料、听取介绍,现场打分等方式,对竞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其中:经营单位的报价50分、资质审核10分、产品规格10分、产品质量指标10分、银行开户许可证10分、送货到指定地点10分,根据经营单位的综合评分情况,确定采购中标供货商家。
2019年富民县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产业扶贫荷兰豆标准化种植示范项目补助物资采购整个过程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专家组评审,结果如下:
1.楚雄田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100分;
2.云南纳若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7.1分;
3.云南昆阳中谊化工厂,综合得分92.1分。
中标供货单位为:楚雄田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监督程序
本公示期7天,至公示之日起,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监督 电话:0871-68817015。
三、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为综合得分第1名的单位,若综合得分第1名不能履行供货的,须在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富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说明,退出供货,以得分第2名的为供货单位,依次类推。
2.公示之日结束后10日内,请取得供货资格的单位携带相关证件到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签订供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