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抓好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1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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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于6月中旬,制定印发了《富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的通知》(富推法办〔2019〕1号),要求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驻县直管单位,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职能调整等工作实际,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填写《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经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报富民县司法局审核。
截至6月25日,39个法定行政机关,1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56个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按要求报送了执法主体资格清理材料,现已报送推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待召开专题会后审定即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