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司法局进一步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9-07-1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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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县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后,富民县司法局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作用,2017年12月县委 县政府于聘请了5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共22名法律顾问,聘期4年。
富民县司法局结合机构改革,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县委 (县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中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避免和化解了大量法律风险及纠纷。
半年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件;审查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文本14件(次),代理行政诉讼7件,行政复议2件,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人(次);直接参与棚改专题会议工作9人(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