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1912-164886 主题分类: 2019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12 10:23
名 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号: 富政〔2019〕98号 关键字: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10:23 浏览次数:102
字号:[ ]

富民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县十六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承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52件(会议期间交办149件,闭会期间交办3件),同比减少29件,其中,重点建议6件,一般建议146件。这些建议,交通建设类44件,占总数的28.9%;农田水利类27件,占总数的17.8%;基层组织建设类14件,占总数的9.2%;村庄建设类12件,占总数的7.9%;土地城建类12件,占总数的7.9%;农业农村类11件,占总数的7.2%;环境保护类11件,占总数的7.2%;科教文卫类7件,占总数的4.6%;社保民生类4件,占总数的2.6%;其他方面10件,占总数的6.6%

截至731日,全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已基本完毕,没有出现代表不满意的情况。从代表建议办理及落实情况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61件,占总数的40.1%,较2018年同期提升5.3个百分点;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76件,占总数的50%,较2018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困难以解决,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15件,占总数的9.9%,较2018年同期下降4.5个百分点。

续办的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36建议,A类件10件,占27.8%B类件23件,占63.9%C类件3件,占8.3%。续办的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49件建议,A类件18件,占36.7%B类件28件,占57.1%C类件3件,占6.1%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6件重点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4件,占66.7%,办理结果为B类的2件,占33.3%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李秉政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本农田私下交易建盖永久住房进行整顿的建议》(第1—1号),刘顺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整治耕地红线内乱建乱占问题的建议》(1—2)合并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办理情况为:耕地保护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县政府历来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央、省制定的耕地保护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与镇(街道)、行政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分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78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3119公顷。日常监管中加大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20181月至20196月,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组织巡查500余次,制止土地违法行为373起,制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19起,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264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7。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发现土地违法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并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处理的,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立案查处后,仍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向富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宗。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大棚房问题1819个,已全面整改到位;2019年全县共上报各类违法违规建筑311宗,面积49.1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整治拆除176宗,面积35.58万平方米。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执法力量,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违必治,有效保护好全县耕地,还地于民。近年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已将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列入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必查项目,但因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取证较为困难,只能通过调查询问笔录等形式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进行取证,造成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整治效果不佳。

2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把中央为基层减负措施落到实处的建议》(2—1)、段绍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2—2),合并办理。办理结果为B,办理情况为:富民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云办发〔201921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昆办发〔201922号)要求,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效,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于2019628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富办发〔20198),要求全县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对改革基层管理体制、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整治基层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方面的要求,科学界定“属地管理”适用范围,不简单以“属地管理”将责任层层下移,厘清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边界,完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进一步规范责任书、责任状签订,不随意向乡镇、村(社区)两级摊派或转嫁任务。规范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实行清单化管理,且结合市级情况,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坚决避免以属地管理为由把应由县级部门承担的责任推卸给基层让乡镇工作重心落到抓党建、促民生、搞服务上。

3杨正权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富民县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3—1)、喻艳芳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启动建设富民县永定中心幼儿园的建议》(3—2),合并办理。办理结果为A,办理情况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幼有所育的新要求,富民县确立了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以及具体的措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8—2019学年全县共有幼儿园34所,公办1所,民办33所,附属幼儿园(班)14所,在园(班)幼儿3615人,155个班,平均班额23.3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680人,公办附设幼儿班562人,民办幼儿园2373人。教职工346人,其中公办50人,民办296人;专任教师158人,其中公办42人,民办116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班)率110.82%,毛入园率93.59%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7.1%左右(其中公办占31.25%)。为缓解富民县公办幼儿园招生突出矛盾,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通过采取名园融民园的灵活办学模式,缓解富民县幼儿园招生压力,正积极与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拟在上河院办富民县幼儿园上河院分园,该项目已形成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该项目预计2019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面向社会招生,这样有效减轻富民县幼儿园招生压力,确保城区片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下步,我县将努力争取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保教费全额返还幼儿园的现行政策不变,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教师工资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努力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

4杨京虹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树杨梅深加工项目建设,延长产品链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4)办理结果为A,办理情况为:杨梅是富民县具有产业优势的特色产业,也是农户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截止2018年全县杨梅种植面积2.95万亩,有种植户4015户,产量6500吨,产值3250万元,全县7个镇(街道)均有栽培,杨梅产业已成为富民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以鲜果采摘销售为主,果实贮藏时间短,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还没有形成,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抗市场风险能力低,制约了杨梅产业的继续发展。为延长产品链促进农民增收,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行杨梅标准化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支持,调整优化杨梅生产力布局,在各镇(街道)创建杨梅绿色食品标准化栽培示范区,打造杨梅生产专业村,构建了县、镇(街道)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强化杨梅生产全过程监管,制定了杨梅生产技术规程(省级地方标准),按照生产标准组织生产,2019年推广杨梅标准化3000亩。二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提高杨梅采后处理能力。2019年新建杨梅冷藏库5座以上,建设冷藏面积3000立方米,新增冷藏能力534吨以上,提高杨梅贮藏时间,延长产品销售周期。三是依托国家高原云果产业园项目,建立云果智慧农业及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物联网平台,实现杨梅从生产到销售的对接,提高杨梅的知名度和销售渠道。四是以东元食品加工园区为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引进杨梅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延长杨梅产品链,提高市场竞争力,强抗市场风险能力,2019年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1个以上。五是品牌打造。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杨梅品牌创建工作;杨梅为地理标志农产品,荣获中国杨梅之乡中国水果知名品牌荣誉称号。加强对杨梅及优质农产品的推介活动,每年举办杨梅健康文化节,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农博会及省外农特产品等各种展示会;逐步形成政府重视、企业主动、多方合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节会搭台、经贸唱戏,较好地树立杨梅市场品牌形象。

5赵宗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农村垃圾处置能力的建议》(第5号)。办理结果为A,办理情况为: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农村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状况,加快城乡生态文明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清洁、整齐、优美的环境管理目标,根据省、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富民县七改三清工作实际,2018年,富民县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省级安排资金400万元。由县人居办统筹管理和支付相关费用;县级平台公司(水投公司)作为项目代建方,实施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垃圾设施的技术指导、设施设备选择和协调工作。经多方共同努力,20181225日,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设施设备全部购置到位配发至各镇(街道)。同时制定了《富民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重点考核以下5个方面:保洁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环卫设施与保洁队伍配备,管理、运行情况;集镇(市场)、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沟渠沿线垃圾清扫保洁情况;集镇(村庄)垃圾收集、转运情况;农村公厕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情况。保洁人员和作业方面重点考核内容为:日常保洁管理,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情况,以村组为单位,根据村庄分布情况、村庄面积和人口数量划分成若干个单元,分别按50/人配备专人负责道路清扫、保洁等日常保洁工作。下步,为了使富民县的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经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送到距离县城仅12公里,具备1A级资质的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但由于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饱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富民县的部分生活垃圾分流至禄劝县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理。按照昆明市垃圾处理布局规划,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搬迁至富民县与五华区交界处,计划于2019年年底建成投产使用,搬迁后的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距离富民县更近,富民的生活垃圾将采取共享方式进入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确保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6赵鸿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实现县城区网上缴纳水费的建议》(6)办理结果为B,办理情况为:为提供方便快捷的多种交费方式供用水户选择,县自来水公司于20186月完成微信交费方案,同时与银行商议推行网银交费方式。目前因县自来水公司正在进行转企改革,公司名称和其它信息会发生变化,实施微信交费等互联网交费方式需要申请公众号及相关内容,短期内发生重要信息变更会带来诸多不便,故暂未正式实施网上缴费。县自来水公司计划于转企改革工作完成(新公司20197月注册)后三个月内开通微信交费,并积极商议推行网银交费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均可缴费。

(二)146件一般建议办理情况

146件一般建议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57件、B类的74件、C类的15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办理结果为A类的57件,占一般建议数的39%

如:段司信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29号)。富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强化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擅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结合年度林地变更(林地一张图),利用GPS、无人机等先进设备,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累计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51件,2016125件,2017111件,2018124件,20191679件。今后,县林草局将针对侵占林地、破坏林地违法案件发案规律和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案件,对侵占林地者进行严厉打击,并对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达到惩治犯罪、警示违法、教育群众的目的。

宗继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富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衔接工作的建议》(第146号)。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的领导,2018年至2019年,由富民县检察院牵头,加强与原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的对接,制定了《富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作为长效工作机制。该实施细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规定:建立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县属各有关机关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的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同时,《富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八章保障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我县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往年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实行单独考核按权重比计入县级目标考核体系的做法,结合今年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建议仍然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并将两法衔接工作内容列入依法治县考核体系,加强过程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办理结果为B类的74件,占一般建议的50.7%

如:胡玉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县城菜园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建议》(第116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已于20184月份启动了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东城河片区、班张村片区棚户区项目,目前2个项目正在开展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征收后将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县城老旧片区及菜园片区将在下步城市改造中有计划、有步骤按相关改造政策逐步实施。

普崇正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经费的建议 》(第133号)。自全面启动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先后建设并投入使用了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从殡改开始至2014年度,县财政拨付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50-70万元/年,为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的发展提供了保障,2015至今,因经济下行,县级财政困难,县民政局申报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50万元/年被县财政调整为预算外资金,未给予落实,致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运行满足不了实际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殡改的深入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做好殡改工作,下步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争取将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内资金,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的发展,同时,对于永定街道人口基数多,白石岩公墓规模大的情况,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采取优先考虑加大投资的方式,巩固和推进殡葬基础设施的发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殡葬改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富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18612日,县人民政府第53期),公墓土地使用、租用费,管理人员工资由各镇(街道)负责,骨灰墓穴建设,植树绿化等经费县财政局、民政局积极向上争取,为此,各级各部门在殡改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行中均应发挥各自职责职能,共同推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3.办理结果为C类的15件,占一般建议的10.3%

如:翟家涛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对散门公路实施改道新建的建议》(第39号)。散门公路于2010年进行了路面硬化,路面宽度3.5米,2015年按4.5米路面宽进行了拓宽改造,因受沿线村庄、地形和资金制约,局部受限路段路面宽仍为3.5米。该公路改道新建已列入富民县综合交通规划,因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农村公路市级建设补助标准为每公里30万元,其余不足资金需由县级自行解决,而在原有老路的基础上修建4.5米宽农村公路每公里需70余万元,修建6.5米宽农村公路每公里需120余万元,我县财政困难,无力承担县级所需配套资金,故该公路暂无法组织实施。下步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和县级部门对接,争取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多方面争取支持,多渠道整合资金,使该公路早日实现改道新建。

杨键代表提出的关于县政府给予逐年安排专项资金逐步解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兑付的建议》(第149号)。近年来刚性增资政策的执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县财政集中财力保三保,仍然存在保障不到位情况。2019年预算中压缩运行经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保三保,本级财力支出全部用于三保支出,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仍然存在部分三保支出(行政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奖、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年内增资经费、公安系统加班津贴等)没有保障到位。由于离、退休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属于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安排,我县财政紧张,暂无力安排。

二、主要做法

在县人大常委会及广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深入细致地抓好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一是高度重视,交办任务及时。在今年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以三个月内办理答复完毕为目标,及时安排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对建议办理任务进行了分解,反复征求意见,印发了《关于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分解立项的通知》(县委办〔201921号)。并于423日召开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后,各承办单位迅速行动,及时形成了办理工作方案报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备案,切实做到了人员落实、责任到位。二是完善办理机制,办理更趋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富民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文件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制度约束,按程序运行,严格把控办理程序。今年县政府分管领导严格执行办理要求,身体力行作表率,牵头办理重点建议,督促分管部门办理工作,对建议答复件逐件批阅审核,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落实。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目前各承办单位正开展办理答复件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日常督查,办理水平不断提升。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坚持定期不定期抽查建议办理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了解、适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由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以发文、电话等形式进行催办,加强督促。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总体来看,今年的建议办理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近年来代表所提建议大多涉及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等急需财政资金保障的工作,而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部分建议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同时,有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在办理过程中重安排、轻落实,强调客观因素的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的少,单位之间互相配合协调不到位,办理反馈速度慢,影响了建议办理效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方法,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增强办理实效方面下功夫;二是增强办理实效。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三是提高办理水平。在落实好以往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不管提高办理水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在下半年认真开展回头看和续办工作,对办理周期长、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继续落实责任,督促承办部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逐一解决落实,兑现办理承诺。五是增进沟通联系。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人大各专工委、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共同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富民县人民政府

201982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