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富民工业园区管委会:
《富民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富民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11年-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县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活跃程度预测
1. 降雨趋势预测。预计富民县2019年年平均降水量在800至900毫米左右,较历史同期属正常至偏少。1月至4月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气温偏高,阶段性低温天气明显,春季干旱较常年偏重。5月降水量较历史同期正常至略少,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与常年相比为正常至偏晚,雨季开始前的春末夏初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6~8月)降水量较历史同期正常至略少,阶段性干旱明显,汛期局部地区有洪涝灾害发生。9月至11月降水量较历史同期正常至偏少,局部地区可能出现5至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于10月中旬相继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2. 人为致灾因素变化。我县近年来公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私挖滥采一定程度时有发生。森林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大量小型矿山的不规范开采,进一步加剧了矿山地质灾害频发的严峻局面。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富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以及2018年降雨、地震与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分析,预测2019年富民县地质灾害活动可能表现出如下特点:
1. 地质灾害类型。在广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中小型山体滑坡为主;在昆禄公路沿线和矿区,地质灾害以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为主;武昆高速、轿子雪山旅游专线、武倘寻高速公路、中缅油气管道沿途也将出现新的灾害隐患。
2. 地质灾害发生时间。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5-10月,该时段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地质灾害虽然时段上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大量统计资料表明,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仍比其它季节高。
3. 地质灾害分布。富民县地质灾害涉及全县范围内的2个街道、5个镇、58个村委会、123个自然村,主要分布于螳螂川、龙泉河、龙纳河、清水河、马过河流域及昆禄公路、轿子雪山旅游专线、武昆高速公路、武倘寻高速公路沿线。
4. 地质灾害损失。2019年富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2个,其中:中型灾害隐患点22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50个。按类型分:滑坡145个、崩塌19个、泥石流5个、地面塌陷1个、地裂缝1个、地面沉降1个。涉及全县2个街道、5个镇,威胁人口1723户、6740人,威胁财产26333.5万元。我县还有一批尾矿库隐患点,因长期干旱,山体疏松可能因强降雨天气较多,地质灾害活动可能比往年较频繁,引起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会随之增加,地质灾害损失特别是经济损失可能高于往年,矿山、交通设施、水利设施、村庄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域。
二、 防范区和重要灾害隐患点
(一)地质灾害分布特征
地质灾害在区域上的分布主要受地貌、岩性和区域地质构造的控制,灾害点多沿南北向、北东向断层带和褶皱发育带,由西向东存在4个灾害发育相对密集带。
1. 西部地质灾害发育区。分布于麻地—富民断层以西区域,北起麻地,南至麦场一带,呈南北向展布,涉及罗免镇及永定街道的广大地区。该区共发育各类灾害点50余个,以滑坡为主,其次为崩塌和泥石流。灾点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危害对象主要为村庄、农田及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北部地质灾害发育区。主要分布于普渡河龙泉-龙华河段的两岸谷坡地带,出露地层主要为寒武系碎屑岩及碳酸盐岩,受断层影响,岩体破碎,斜坡稳定性较差,在不到10平方公里的距离内发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10个。
3. 中部地质灾害发育区。分布于富民盆地东部的尖山营盘-大半山-祭天山一带,主要在大营街道,面积约11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发育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点50余个,规模以中小型为主。
4. 东部地质灾害发育区。分布于普渡河断裂带两侧及其东部地区,呈南北向展布,面积约280平方公里,涉及东村、款庄和散旦3个镇。该区发育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60余个,规模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危害村庄、农田、公路及水利设施,危害程度中等。
富民县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群发、成灾时段短的特点。分布较多的地区主要集中罗免、永定、款庄、散旦辖区,生态环境过渡带、人口密集区、公路边坡、矿山等部位,断裂构造带、三叠系砂岩、泥岩、砂页岩、玄武岩地区地质灾害较发育。
富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分布于2个街道、5个镇。存在较大危害隐患的主要有:
(1)永定街道办事处清河村委会清河上村;
(2)永定街道办事处北营村委会八路村;
(3)永定街道办事处拖担村委会吴家村;
(4)大营街道办事处麦场村委会迤麦场村;
(5)大营街道办事处麦场村委会外麦场村;
(6)大营街道办事处永安村委会倒沟箐;
(7)大营街道办事处永安村委会谷律箐村;
(8)大营街道办事处永安村委会栗子园村;
(9)散旦镇甸头村委会甸头村;
(10)散旦镇甸头村委会甸头大村(甸头小学);
(11)散旦镇翟家村委会翟家村;
(12)散旦镇翟家村委会刘家村;
(13)散旦镇沙营村委会一碗水村;
(14)散旦镇沙营村委会花箐村;
(15)赤鹫镇东核村委会黑谷田村;
(16)罗免镇石板沟村委会马房村;
(17)罗免镇西核村委会西核小学;
(18)罗免镇西核村委会马场村;
(19)罗免镇糯支村委会秧田村、岩子脚村;
(20)款庄镇徐谷村委会大平滩村;
(21)款庄镇徐谷村委会高家村;
(22)东村镇中民村委会瓦房村;
(二)威胁对象及范围
1. 集镇和村庄。全县崩塌、滑坡灾害点85%以上分布在山区农村,主要威胁民房、公共设施的安全。永定街道办、大营街道办、款庄镇、罗免镇、赤鹫镇、散旦镇属于此类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
2. 交通干线。公路沿线发生的崩塌、滑坡灾害,常掩埋、冲毁桥涵、隧洞、路基、路面,致使交通中断。赤鹫镇、散旦镇、款庄镇属于此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3. 矿山。采矿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本身带来严重危害,也使附近集镇、村庄和其他基础设施蒙受巨大损失。我县近年来受采矿活动影响,小型矿山及工程活动逐年增多,地质灾害隐患点也随之增多。永定街道、大营街道、散旦镇、款庄镇属于此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三、 重点防范期
根据今年的主汛期,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6~8月),降水量较历史同期正常至略少,阶段性干旱明显,汛期局部地区有洪涝灾害发生。
四、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防灾减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旭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唐洪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钱 勇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石 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文业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映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竹林 永定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俊涛 大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琼 罗免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再兴 散旦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松明 款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尔斌 东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秋江 赤鹫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福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正权 县科工信局局长
王国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洪波 县民政局局长
李 黎 县财政局局长
段朝昌 县交运局局长
杨 键 县住建局局长
关绍明 县城管局局长
唐建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德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晓东 县水务局局长
张晓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雁东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文业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属地负责、抓实责任
以属地管理为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各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开展各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按工作职责开展好本行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三)提前预防、全面排查。
为确保灾害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所属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滑坡范围内农户的转移工作,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对危害最大的高陡边坡,要加大巡查力度。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县自然资源局要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掌握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地质灾害的发生、分布规律,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社会经济及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根据本地区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突发事件发生。
(四)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加强对经常或有可能发生滑坡、塌陷、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重要地区的监测,加大巡查次数,及时预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执行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对所有灾害危险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防患于未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滑坡、塌陷、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要加强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采矿、取土等活动的必须立即停工,坚决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切实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明确防灾责任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及时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议、做好宣传培训
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在汛前要及时组织召开各辖区、各行业地质灾害专题工作会议,利用以会代训方式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宣传培训工作。同时要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七)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加大抢险救援力量建设,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快速高效做好受灾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根据制定发布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综合性应急演练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工作。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临灾时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地质灾害发生时,应进入临灾应急期,采取紧急防灾避险措施,将有关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八)进一步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不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不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责令停工整改,项目危险性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另行选址或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治;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九)工程治理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应遵循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的原则,工程治理资金实行县、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筹,争取省市补助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