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政府采购新政解释
各县区财政局:大家反映的关于集采机构的问题,我及时向省厅汇报。省厅采管处明确给出答复:
1.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未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可以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给上级或其他地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也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集中采购项目择优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2.要彻底解决集采机构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项目,彻底的解决方案就是上电子卖场!
(一)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其中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集采机构目录全部采购,部门集中目录20万以上采购,分散项目50万以上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