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富民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 394 号、《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11年-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县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情况,制定《富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制定《富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目的为了我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部署,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四、主要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 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 重点防范期;
(四)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 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五、适用范围
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的《富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适用于全县5镇2街道所辖的17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阮春林
联系方式:6881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