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参加全县扫黄打非文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参加全县
扫黄打非文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富民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9月19日,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参加富民县“扫黄打非”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带队的第1组主要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新闻出版局及永定街道、大营街道相关人员共12人组成,重点任务是对我县县城区出版物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印刷厂、音像租售店、书店、快递行业、打字复印店、文化用品店、超市及街边临时摊点等进行清查排查。本组整治行动共检查文化企业14户,零时摊点4个,检查中发现1户兼营出版物的商户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检查人员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现场责令商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教育并引导企业限期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校园周边检查时没收带有抽奖性质的卡片198张,在检查音像制品过程中,收缴包装(封面)内容低俗的音像制品2张,盗版音像制品74张,盗版书刊10本,未发现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涉黄、涉恐、涉邪教等读物。第二组联合对西街整治非法卫星接收器材时没收卫星天线5件,高频头2个,接收机6台。
通过专项行动,我县对政治性有害出版物进行了有效封堵,对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进行有效整治,有效地净化了我县文化市场。今后,将对未办证但具备办证条件的1家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并积极探索文化市场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我县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