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茨塘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昆明文美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文美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位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茨塘工业园区。技改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项目生产石英砂过滤剂(二期项目建设时另行报批)。项目设置两条生产线,其中1条为软石英砂过滤剂生产线,另一条为硬石英砂生产线,建成后年产5.5万吨石英砂过滤剂。项目总投资1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4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1.0mg/m3。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一个不小于2m3的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脱硫塔的碱液经再生、沉淀、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软石英砂生产线烘干车间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钙钠湿式双碱法脱硫”处理、筛分车间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GB9078-1996)干燥炉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以及其他工段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8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烟(粉)尘≤200mg/m3、颗粒物≤120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2)软石英砂生产线磨粉机上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硬石英砂生产线破碎、制砂、筛分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即: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限值≤120mg/m³,无组织颗粒物浓度≤1.0mg/m³,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3)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后经1根高于自身建筑物1.5m的排气筒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油烟设施最低净化效率≥60%,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炉炉渣、回收粉尘、脱硫塔脱硫沉淀物、废包装袋收集后统一外售。
(2)设置一个≥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总量
(1)技改后减排:二氧化硫1.578t/a;氮氧化物0.72t/a。
(2)本项目排放量:烟(粉)尘2.5257t/a,二氧化硫0.342t/a,氮氧化物0.19t/a,固废处置率100%。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10月16日――10月22)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富民县委党校1号楼四楼
邮编:650400
附件:
修改报批稿-年产5.5万吨新型脱硫剂和过滤剂技改项目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