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601000
附件3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公务员管理单项法规;做好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3.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4.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
8.管理行政辖区内劳动就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再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服务工作。
10.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12.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负责国家社会保险法和地方社会保险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全县范围内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核定,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核定和参保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和医疗保险费审核报销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人事人才工作依规进行。完善人才培养、交流机制,完成2018年公务员招录工作。
二是就业创业措施成效显著。强化服务,多种渠道扩大就业范围。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百日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暨就业扶贫”等现场招聘会。抓实农民培训,着力为企业储备技能人才。加大创业贷款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着力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
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优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增保扩面,参保80564万人,完成市级下达参保7.8万人任务数的103.29%;续保缴费54300人,完成续保缴费目标54000人任务数的100.56%;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参保6479人,待遇领取4596人,累计发放1562.73万元养老金;全县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1586人,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232.9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3365人,完成2018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42500的100.5%。其中城乡居民参保129420人,参保率达96%以上。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613万元。现场核查定点医疗机构14次,定点零售药店27家,下达处理决定2份;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共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3803.08元,扣除违规金额12845.81元。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工10420人,支付生育保险待遇268人283万元。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189人,完成目标任务15100人的100.59%;参加工伤保险14313人,完成目标任务14000人的102.24%。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继续巩固建筑业专项扩面行动成果,实现建筑业新建项目100%参保,今年新开工工程项目11个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核定工伤保险费61.6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费收缴756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缴7611.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缴1558.41万元,工伤保险费收缴376.48万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保”合并前生育保险费收缴0.88万元。工伤保险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791户共计14313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82件,其中:认定为工伤81件、视同为工伤1件。支付工伤待遇发放136人次,支付金额508万元。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推进社保标准化建设,对富民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对经办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今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符合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2330人,人均月增资134.89元,增资后人均养老金达2295.2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6.24%。符合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638人,人均月增资180.28元,增资后人均养老金达4792.4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3.91%。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费33人93.86万元。落实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的收尾工作,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7人次120911.2元。完成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2350人,转变认证方式,利用电子网络远程认证方式方便服务对象,让政策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现有企业离退休人员2442人,年内累计发放养老金4980万元,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现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67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7185万元。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481人,发放慰问金9.6万余元。镇(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东村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过招投标、项目施工、后期装修等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面积186平方米,已经建成入驻办公;罗免、赤鹫、款庄三镇以现有的为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按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的规范、格式进行了改扩建。已划拨4个乡镇建设资金70万元。
四是劳动维权工作扎实有效。稳妥处理退休人员工龄认定、劳资纠纷、军转干部维稳等工作。加强与军转干部联系,定期开展慰问、座谈,掌握军转干部思想动态,未出现突然消失串联和聚集上访等情况。强化劳动保障执法,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等突出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8年共计接待来信来访人员864人次,其中:收到群众来信34件,接待集体上访12批共计262人,办理上级转办案件48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人员越级到省、市上访事件。规范仲裁程序,健全和完善案件受理、立案、庭审、调解、裁决和送达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逐步完善庭审规范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进一步建立重大特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加强对案件的调解力度,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工资福利保障水平提升。按时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和2017年机关公务员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审批工作。完成2018年度的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及时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技术等级变动、岗位调整增降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认真做好每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乡镇岗位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的审核工作。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核工作和工龄的核实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资福利待遇、遗属补助标准的调整工作。
六是社保基金管理安全规范有序。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从社保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方面、基金收入和支出方面、基金管理方面、基金违法违规方面等四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挤占挪用、欺诈骗取基金等情况,未收到举报投诉案件。开展富民县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富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3.富民县社会保险局
4.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5.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
6.富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776429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64296.4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13318.62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一次性补发往年政策性增资和省市下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本年无大幅度增资情况,也无新增项目收入,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9824083.31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3235.66元,占总支出的84.15%;项目支出6310847.65元,占总支出的1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923943.13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年无新增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13235.66元。与上年对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8662060.81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大幅度补发增资事项。2018年度我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9424.93元,占基本支出的3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55043.72元,占基本支出的15.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78767.01元,占基本支出的4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10847.6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738117.68元,主要原因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工,支付项目建设款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255000元,占项目去出的35.7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支出486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7%;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3569847.65元,占项目支出的5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2408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923943.13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394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018年度我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7942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51004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3461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1%;
;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84739.13元,完成预算的4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97.77元,完成预算的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041.36元,完成预算的36.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压缩支出范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064.57元,下降1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63.13元,下降3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01.44元,下降2.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压缩支出范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26.8%;公务接待费支出6204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7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97.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97.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041.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041.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0245.14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795710.18元,主要原因为富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富民县医疗保险局、富民县劳动监察大队本年度购买服务费用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998195.05元,其中,流动资产2226130.18元,固定资产2772064.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1095.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37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9项,账面原值58377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98195.05 | 2226130.181 | 2772064.87 | 1485600 | 377200 | 0 | 90930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8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8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34614.62元,占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1%,该支出包含政府补贴全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补助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指为在我县各村委会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按月发放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大学生村官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601111
附件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20191021031017588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