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1910-55954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4 08:29
名 称: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4 08:29 浏览次数:6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21601000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富民、法治富民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深化政法改革。支持和监督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信访维稳工作----

制定下发了《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富政法〔2018〕14号)、《关于集中开展2018年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高度重视,共排查梳理出当前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问题87件。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矛盾问题,紧紧围绕“事要解决”的核心目标,严格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落实“四包”责任,制定了《富民县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将其中36件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纳入县级领导包案化解,推动问题就地解决、就地稳控,确保责任不推诿、矛盾不上交、问题不升级。87件矛盾问题现已化解39件,尚未化解但已落实包保稳控措施的48件。严格执行《富民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完成5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维稳办发出预警通知6份。强化涉稳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1.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富民县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召开了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签订了《富民县2018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了《2018年度富民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按一定权重计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施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食品药品犯罪、“两抢一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活动。全县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0.19%,未发生“两抢”案件,群众普遍关心的“盗抢骗”案件同比下降30.17%,各项执法活动规范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打击,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

3.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制定了《富民县2018年群防群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认真动员部署,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夯实基础,创建“零发案”小区;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广安装监控摄像头,织就严密的“科技防控网”;强化堵卡查缉工作,积极开展“红袖标”治安志愿者活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护村队、护厂队作用;建立科学、严谨的群防群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4.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投入资金19万元,用于县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全县75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村(社区)综治中心,村(社区)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综治维稳中心主任,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有5个镇由党委书记担任。镇(街道)综治中心已挂牌,村(社区)配备了86名专职网格员,履行综治、信访维稳、治保调解、四级联动等工作任务。

5.加快社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县75个村(社区)、7个派出所、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建立了监控平台。累计建成视频监控855路、标准卡口27路、微卡口60路、电子信息采集终端3套、人像识别终端30个、WIFI热点采集终端100个、物联网网关194个、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20000余套。

6.加强人民调解工作。2018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619件,调解成功2572件,成功率达98.21%。

7.全面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各类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2018年云南省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4.03%,富民县位居全省第45位,全市第2位,较2017年全省排名上升57个名次,有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深改工作----

认真完成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年改革和任务并对照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制定出台《富民县群防群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目前,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涉法涉诉工作----

年初制定了公检法司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性质分析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年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全部办理结案,办结率100%,无新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产生,在治理进京访专项活动中成功化解一起信访积案。制定了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完成自评自查案件31件,集中评查案件8件,年内共计评查案件39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率100%。2018年上报法学论文20篇,参加市法学论文评选,平时工作按照市法学会的要求及时有序上报工作台账,目前已完成工作任务。年内争取县级司法救助金2万元,中央财政及省司法救助补助资金30万元。

依法治县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创建了永定街道、大营街道两个市级法治镇(街),门前地、大营社区、啊纳宰、石桥、宜格五个民主法治村,圆满完成了2个法治镇、5个法治村的创建任务。

防邪反邪工作----

强化防邪反邪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巩固无邪镇(街道)创建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市防范办关于切实加强全国省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及“南博会”防范控制邪教捣乱破坏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辖区内的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通过打处、宣传等手段,今年确保了无邪镇(街道)创建巩固率达100%。已转化邪教人员没有反复的情况,达到了反复率未超过3%的目标要求。

队伍建设及新闻宣传工作----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全县政法系统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二是贯彻落实《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富民县政法部门政治督察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富政法〔2017〕15号)精神,及时组织开展2018年度富民县政法部门政治督察工作。县政法部门政治督察组完成了对县公安局的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政治督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不少于1次的政法干部督察任务。

党建工作----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党建第一责任人制度,结合政法工作少维书记亲自安排布置重要节点的支部活动,3月份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7月建党节组织政法委支部参观了小松园长征纪念馆并重温入党誓词。

政法委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每月按时交纳党费。结合政法委每周一学习认真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每位党员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积极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通过三位支部委员的努力,政法委支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纳入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345402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4027.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3296625.38元,增加了157401.6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收入增加了247601.69元,基本收入增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收入减少了90200元。项目减少主要是2018年减少了视频监控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2921456.09元。其中:基本支出2526210.09元,占总支出的86.47%;项目支出395246元,占总支出的13.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3155111.3元,减少支出233655.21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094.79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91750元。主要为2018年中央和省、市转移支付资金12月下旬才拨至我单位,未能及时支出,结转到下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6210.09元。与上年对比2368115.3元,增加了158094.79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246元。与上年786996元对比减少少391750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中央和省、市转移支付资金12月下旬才拨至我单位,未能及时支出,结转到下年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村(社区)治保会、调解会项目支出146200元;2.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支出125000元;3.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项目支出104546元;4.见义勇为协会经费19500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3701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00元;资本性支出56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145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3155111.3元,减少233655.21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增加158094.79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91750元。主要为2018年中央和省、市转移支付资金12月下旬才拨至我单位,未能及时支出,结转到下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303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51630.9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1403.72元。其中:资本性支出561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163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

7.住房保障支出166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70元,完成预算的8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09元,完成预算的8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01元,完成预算的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车辆运行费有所下降,公务接待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969.42元,增长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228.42元,增长4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9元,下降12.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县委政法,年初,未进行经费预算,随之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用车辆的频率逐步增加,致使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9元元,占52.91%;公务接待费支出15401元,占47.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平安富民建设、国家安全稳定、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处突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县防邪办、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国安办、县依法治县办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157.72元,与上年337216.41元对比增加了31058.69元。主要原因分析差旅费及会议费因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略有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机关(包括县委政法委、县防邪办、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国安办、县依法治县办)的办公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富民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768755.43元,其中,流动资产1378407.43元,固定资产3903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7363.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720元(购买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88

137.84

0

0

7.59

0

31.4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决算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需要另行解释。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1021115510875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21601111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