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66701000
附件3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拟定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处理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对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按权限负责审批县级计划、规划、政策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行使“环保一票否预权”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领导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环境监察队伍,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县的日常组织工作。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承担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工作;承担争创国家生态县的日常组织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推进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和促进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富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6-2030年)》等规划内容,划定我县生态红线面积119.928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2.1%,并上报昆明市政府待确定。
(3)县域生态质量考核和绿色细胞创建
2017年3月富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绿色学校创建富民行知中学已完成申报和市级现场考核,待命名。
(4)农村环境整治
完成富民县罗免、赤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涉及2镇4个村委),建成饮用水源保护2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个,垃圾房32座,公共垃圾桶177个。完成富民县赤鹫镇平地村传统民居保护工程建设。
(5)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大饮用水源地监察、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备用水源地龙闸坝水库、新桥水库水功能达标率100%。
(6)生态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设立环保知识咨询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在微博、微信发布环保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环保知识等360条,认真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利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750份。组织2次环保类培训,培训企业160家次、人员260人次。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3次。编写简报76篇,被省级媒体采用1篇,市级媒体采用6篇,县级采样21篇。
2.着眼标本兼治,治污减排不断取得进展
(1)五项主要污染物减排
截止10月12日,华新水泥(富民)有限公司综合脱硝效率70.67%,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脱硝效率72%,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 195.4万吨,消减化学需氧量253.01吨 、氨氮38.83吨,完成75%,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
(2)水污染防治
认真实施富民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向县域20家加油站下达储油罐改造通知,督促8家加油站完成双层罐改造;编制完成《富民县水体达标方案》,以水质达标倒逼治污任务措施落实。
(3)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富民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水泥行业脱硝设施及工业粉尘治理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督促8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督促303家餐饮业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继续武昆高速公路沿线中小企业整治。
(4)土壤、噪声污染防治
开展富民县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及评估。预计12月底完成;开展富民县建成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富民县建成区噪声功能区划》编制。
3.强化环境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1)建设项目审批高效规范
完成《富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富民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文书》编制,截止10月20日,环保窗口按时限办结审批事项688件。按照“只跑一次”要求,对“登记表”项目实行业主在网上自行备案183个,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富民政务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增强审批透明度。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执行“三同时”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
(2)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
对克林轻工、钰和工贸、金星啤酒3家公司和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进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通过高效优质服务,武倘甸高速公路、手机终端信息化、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3个项目和螳螂川酒厂迁建改造、医废中心2个技改扩建项目顺利通过省、市、县审批。
(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本着节约资源的原则,督促富民龙腾钛业、大互通钛业、世翔饲料和瑞呈饲料4家公司部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4.强化环境执法,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1)环保执法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按照富民县2018年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出动502人次对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177家企业进行了排查, 并督促45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7年1月至10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65件,其中责令整改46件,立案查处19件,其中实施限制生产3件,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件,处罚合计金额97.9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17年1月至今,我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故。
(2)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道问题
2017年1月至10月,共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4件,办结34件。其中废水4件、废气3件、工业企业噪声9件、固废4件、其他14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
(3)开展辐射专项行动
按照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动12人次对辖区内的1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4)开展造纸行业、砖瓦行业专项行动
出动18人次对辖区内6家造纸厂进行排查检查,完成2家排污许可证申报,4家正在整改。制定执行了《富民县砖瓦行业专项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11砖瓦厂下达了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通知书,9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和转办件“回头看”
认真履行富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执行周报、半月报、月报制度,编写报告、专报21期,组织召开9个专题研究会,开展了20次现场督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富民县环境保护局
2、富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76904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9049.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48317.7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资。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85231.77元。其中:基本支出5796807.66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388424.11万元,占总支出的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6788.6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资。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6807.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52822.61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增资,办公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424.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6033.9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项目资金拨入时间在年底,来不及开展更多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项目开支情况
1.办公费2355.96元;2.水费392.8元;3.维修(护)费60000元;4.专用材料费314239.97元;5.劳务费11435.38元。
二、开展工作情况
对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177家企业进行了排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65件,其中责令整改46件,立案查处19件,其中实施限制生产3件,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1件,处罚合计金额97.9万元。加大饮用水源地监察、监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圆满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达优秀。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523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了1146788.6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8523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82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4828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0462元,2110101行政运行1023155.2元,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3644475.41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75994.4元,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180000元,210201住房公积金293117元(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无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元,支出决算为43739.48元,完成预算的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509.48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0元,完成预算的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扬艰苦朴素传统,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8993.45元,增长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763.45元,增长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30元,增长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环保监测监察任务繁重,辖区内环境监测监察网点分散,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环保督察及监测监察等任务增多,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09.48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3230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09.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509.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等日常办公运转(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督察、监测、监测、土壤祥查、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622.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1776.87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6873139.18元,其中,流动资产4390216.18元,固定资产24829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08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9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64931.5 | 4757386.54 | 900000 | 390017 | 2817527.9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400166701111
附件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1024093356216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