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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910-55947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8 15:53
名 称: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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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8 15:53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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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000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指导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和妥善安排好灾民的生活,负责组织核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捐助(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承担富民县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有关具体工作。3.牵头、协调城市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导乡(镇)的区划地名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4.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法规,指导检查全县优待抚恤政策的落实;承办革命烈士的审核、追认、褒扬和抚恤工作;承办评定和调整伤残等级的审核和申报工作。拟订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计划,并负责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5.负责协调处理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与驻富各部队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驻军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处理军政军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驻军参加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走访慰问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基层双拥组织、社会团体及广大群众开展双拥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双拥典型;接待前来洽谈工作的部队同志,协调处理好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来访来信。6.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老年人活动,对老年人群众组织进行指导;组织老龄工作的宣传、调查、统计和理论研究;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监督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行业;培训老龄工作人员,组织、引导志愿者开展助老服务活动;发放老年人优待证和补助金。7.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福利彩票发行计划; 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福利生产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孤残儿童的收养工作。8.贯彻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财务统计;负责局及直属事单业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9.负责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开展对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三无人员等的救助工作。10.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乡(镇)搞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监督和检查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指导乡(镇)和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并做好信息的整理和反馈工作。1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殡葬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殡葬改革工作;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12.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的职能,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体系。13.加强老龄事务管理职责,健全老年人管理服务体系。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规范和加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好脱贫攻坚兜底一批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264773名缺乏劳动力、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进行兜底保。二是认真整改按户施保问题,全县农村低保户均保障人员由年初的1.03人提高到2.17人,达到了省、市户均保障2人以上的工作目标。

2.统筹协调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完成10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已全部交付使用。

3.抓好地名区划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富民县与原嵩明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为富民县与盘龙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界桩埋设及协议书的签定工作;完成永定街道析置后永定、大营两街道行政区域管辖线勘定工作

4.认真做好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办理全县农村村(居)民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共 727具,其中本地人在外地火化3具,外地户口在本地火化2具,处理无主遗体1具,骨灰已全部进入公墓安葬,发放火化补助金145.4万元,持续巩固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成果。二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超标准大墓11冢,按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殡葬服务,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三是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5.强化老龄工作,推进老年事业新发展启动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大营街道元山村、罗免镇石板沟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含殡仪车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206763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676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995336.82元,主要原因:2017年比2016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3342855.16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808.5元,占总支出的15.27%;项目支出36721046.66元,占总支出的84.73%;与上年对比减少11935021.3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180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2191.9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退休1人,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36845.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47030.2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老龄事务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抚恤、退役安置、儿童福利、殡葬、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农村生活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地震应急救援、福彩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58654.2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7%。与上年对比减少5425986.39元,主要原因分析:村级活动场所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4891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4%。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974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95元,完成预算的8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895元,完成预算的77.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按规定处置1辆公务用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049.03元,下降2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046.03元,下降4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03元,下降22.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按规定处置1辆公务用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占20.45%;公务接待费支出38895万元,占79.5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含3辆殡仪车)。主要用于富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8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8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009.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012.86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会议和培训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0923971.5元,其中,流动资产31841230.81元,固定资产481781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4264924.3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53727.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80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895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923971.59

31841230.81


592000

647203


3578613.4


34264924.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0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情况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31401111

副本附件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10280231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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