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1000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起草或拟定全县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县农业资源规划。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的利用,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管理;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6.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保护、监督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7.负责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屠宰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违法违规行为,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以及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处理。
8.管理全县渔业工作,制定渔业资源保护利用目标、规划和措施;搞好优良品种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工作,提供养殖技术服务;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监督管理渔业资源的增值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生物;审核和发放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水产苗种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负责全县水产动物防疫、检疫和渔药、饵料、饲料质量监督管理的职权,宣传贯彻国家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调查处理渔业纠纷以及违反渔业法规、法规的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害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物植物防疫和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的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研究拟定乳业发展的措施及推广项目;组织全县乳畜品种、乳畜资源、饲料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做好奶畜饲料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1.制定全县农业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推广;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12.拟定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13.负责全县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
14.承担富民县减轻农业负担办公室、富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富民县都市农庄及农业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95元,同比增9%,完成市级下达增长8.4%的目标。
2.完成招商引资任务3.5876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2.5%。
3.完成重点建设项目3项,分别是富民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三江并流都市农庄项目、南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投资8.08亿元。
4.完成环保督察整改目标。完成拖担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等8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5.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达86%,农膜回收利用率达58.5%,农村畜禽圈舍改造15200平方米,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禽类规模养殖比重达83%,畜类规模养殖比重达43%。
6.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县发展增收脱贫攻坚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全县“产业发展增收脱贫一批”工作,全年共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发展项目17个、资产收益型产业扶贫项目8个、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10个,做到全县846户2688人贫困人口全覆盖,全县73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达3万元以上。
7.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没有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8.河长制。认真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等工作。一年来共巡河检查13次,报送巡河报告13期、“河长清河行动”工作进度周报表3期、简报2期,督促整改问题12个。
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抓好农业产业开发投资工作,实施三江并流都市农庄项目、富民特色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完成农业固定投资3.508亿元。
10.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对23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要件进行精减压缩,对2个审批事项压缩申报材料4个、14个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再次进行了压缩,压缩率达到30%以上,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7件。
11.预计第一产业增加值达11.4亿元,增速6.6%,超县级下达目标任务0.1个百分点。
12.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约12亿元,增长6.7%。
13.完成印发《富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第三批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截止2018年12月底,共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371户,抵押面积3599.874亩,发放贷款5656.64万元;印发《富民县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14.园区累计完成投资5.313亿元,完成园区一期土地征收2700余亩、螳螂川东路改扩建项目、打造花海景观1050余亩、成功举办泥泞障碍赛,招商庄园、滨水绿地项目全面有序推进。
15.加快推进都市农庄项目建设,目前,三江并流都市农庄、红印庄园都市农庄、优牧品原都市农庄通过市农庄办审查,其中红印庄园农庄建成投入运营;三江并流都市农庄完成12000平方米标准化牛舍、时产5吨精饲料加工厂、3000平方米隔离牛舍、1000亩饲草种植基地建设;优牧品原都市农庄流转土地3500亩,完成1万平方米奶舍、养殖场建设,保护种草500亩等。
16.完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东村、散旦、款庄农旅项目谋划包装,目前,东村、散旦、款庄共有农旅项目7个,分别是:三江并流都市农庄、散旦镇2018年优质桃产业发展项目、散旦镇2018年乡村振兴试验示范项目、散旦镇汉营村委会2018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款庄镇现代农业庄园项目、青青农庄项目和东村镇泉酒庄项目。
17.为有效解决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生产结合度不高,带动力弱,农产品生产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不稳定,农业品牌市场影响力小的问题,结合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编制了杨梅、茭瓜、山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范)11项,印发各镇(街道)贯彻执行,以指导农户开展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8.完成河东片区、白地山片区、黄坡水库片区田园综合体概念性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正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19.以农业科技创新、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进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45万亩,粮食产量6.87万吨;完成蔬菜播种面积6.86万亩,产量13.06万吨;鲜切花面积1696.5亩,产量10079万枝。
20.认真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完成水稻绿色高产创建项目1片1万亩,省级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2片2万亩,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1000亩,杨梅标准化示范推广3000亩。
21.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中草药等经济作物,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完成中药材种植5557亩、苹果1020亩、软籽石榴1005亩。
22.紧盯优势农业产业,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经营结构,推动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培育家庭农场2个,引入昆明咖啡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咖啡加工项目1个,完成绿色食品认证4个。
23.认真抓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运行监测工作,新增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全县31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42350万元、同比增长10.1%,销售收入39386万元、同比增长10.2%。
24.完成2500立方米冷库主体工程、冷库设备建设安装及冷库特种设备备案登记手续。
25.采取“强化理论、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分类开展培训,完成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7人,占任务数的102.8%,其中专业技能型156人、专业服务型101人。
26.抓好蔬菜农残检测、水产品检测、活畜检疫工作,全年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73个,其中合格样品2767个,合格率99.8%;抽取渔业送检样品1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交易市场检疫活猪10299头、牛2033头、羊6243只、禽518473只,检出病害猪32头、禽152只,猪、禽检疫合格率达99.69%、99.97%。
27.全面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群体的免疫工作,全年共免疫畜禽286.6万头(只),应免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强化产地检疫率及屠宰检疫,完成产地检疫生猪139985头,检出病害猪133头,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完成220023头,检出病害猪320头,屠宰检疫率达100%;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全县肉、奶、蛋总产量分别达27050吨、7000吨、76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富民县农业局本级(机关)
2.富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富民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5.富民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5,959,47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59,471.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0,283,233.38元比增加5,676,237.66元,增27.98%。增加主要原因为增加薪级工资、社保费,2018年度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8,285,051.33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2,680.37元,占总支出的49.47%;项目支出14,292,370.96元,占总支出的50.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6,620,157.32元比增加1,664,894.01元,增6.25%。增加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92,680.37元。与上年13,390,073.3元增加602,607.07元,增4.5%。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增加,抚恤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92,370.96元。与上年13,230,083.93元比增加1,062,287.03元,增8.02%。主要原因分析是加快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150,000.00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支出45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农业生产扶持资金)53,778.47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816,305.7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359,9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122,325.00元;执法监管支出20,000.00元;防灾救灾支出600,000.00元;农业生产支出补贴支出610,000.00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支出1,675,562.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00,000.00元;村公益事业支出1,417,143.00元;其他农业支出588,862.51元;其他林业支出90,000.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193,494.2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31,272.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25,916,716.98元增加2,314,555.88元,增8.93%,主要原因薪级工资及社保费增加;2018年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8,882.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010.48元,死亡抚恤支出160,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付死亡抚恤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7,47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
4.农业支出23,914,92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1%,其中:行政运行1,598,926.00元,事业运行8,52,409.39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816,305.70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种养业循环一体化等农业项目建设支出;病虫害控制支出1,359,9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122,325.00元,主要用于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支出;执法监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渔业监管经费支出;防灾救灾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支出;农业生产支出补贴支出6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支出1,675,562.00元,主要用于稻鱼综合种养、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科技增粮等项目支出;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绿色食品奖励资金;村公益事业支出1,417,143.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员、农技推广员工作补贴,农村能源建设等支出;其他农业支出588,862.51元,主要用于畜禽屠宰监管、能繁母羊保险保费支出;
5.林业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农村能源电磁炉、太阳能项目支出;
6.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193,49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7.住房公积金支出852,7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504.14元,完成预算的6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229.1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229.14元),完成预算的4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275.00元,完成预算的23.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5,353.95元,增长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56.95元,增长1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97.00元,增加41.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29.14元,占66.05%;公务接待费支出43,275.00元,占3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229.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229.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局机关、各中心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2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2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626.89元,与上年1,690,035.39元对比减少729,408.50元,减少43.1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缴财政结余资金返回了其他农业支出73.5万元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年无上缴财政结余返回资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富民县农业局机关及各中心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农业局资产总额20,286,236.59元,其中,流动资产14,411,267.67元,固定资产5,874,968.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1,900,714.2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4,477.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25,348.98元,固定资产增加2,210,87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286236.59 | 14411267.67 | 5874968.52 | 688699.90 | 1877098.47 | 0 | 2309170.5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5,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9,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3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5,5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601111
富民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91028095930882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