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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1910-55950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0-28 15:50
名 称: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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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8 15:50 浏览次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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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400366101000

附件3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富民县卫计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卫计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受委托起草我县相关的政策文件,经审批通过后实施;拟定相关规划、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性相关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定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组织实施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定,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研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合作交流。

13、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拟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6、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职数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全县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宣传教育。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是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重点科室专科建设。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托管县人民医院,与县医院各科室形成对口帮扶,20余名专家定期到县医院帮扶指导,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技术培训、操作示教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专家出诊共计266次。富民县心血管病综合防治中心富民县烧伤疮疡再生医疗技术中心顺利通过评审。富民县心血管病综合防治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昆明市人才办立项项目。7名医师顺利通过工程后备人才遴选工作。5月31日,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附属富民医院正式挂牌富民县人民医院,开启了富民县人民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合作新篇章。1011日,云南首家徐荣祥再生生命公益定点医院、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烧伤专业委员会烧伤创疡临床治疗(培训)基地落户县医院。

2)、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县医院全面托管全县7家镇(街道)卫生院累计派驻医院各科室带头人、骨干14人到卫生院任职工作,每周定期派专家巡回医疗、义诊、授课。接收镇(街道)卫生院进修人员9人,推荐2人到医联体单位免费进修。有力地推进各镇(街道)卫生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3)、是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工作。通过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以县域“120急救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一体化管理卫生院的应急救治体系,开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转诊工作更加顺畅。县医院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及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协议,截止10月9日,共向上级(省、市)医院转诊患者252人。

4)、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截止目前,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2支,常住居民签约6.77万人,签约率47.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签约覆盖率均达100%。

2、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1)、是加强卫生室宣传阵地建设,投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4万元,新建健康知识宣传栏80块,实现了村村拥有宣传栏的目标。1-9月,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他健康防病知识的宣传资料113780份,更换宣传栏574期。结合健康主题日开展公众咨询活动89次、个体化健康咨询12113人次、播放健康教育光碟89种,举办健康教育讲座342场次,受教人数14988人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45758份,建档率达91.5%,电子建档141122份,电子建档率达88.6%。

2)、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共举办乡村医生培训2期,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乡村医生162人;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基药补助政策,2018年中央、省级基药补助经费共计295.69万元将全部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实施奖励性绩效分配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聘用、财政保障等长效机制。

3)、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在市级搭建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为一体的创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县级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为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互联互通设备、贯通医院内部网络、连通互联网,目前部分功能已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系统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单项连通,扩大了县、乡两级管理人员对基层工作的可视范围,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3、医政管理工作

1)、 全县有医疗机构124家,目前,新审批医疗机构设置3家,医疗机构注册3家,医疗机构校验23家,医疗机构延续5家,医疗机构变更4家,医疗机构注销2家,中医诊所备案5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延续1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2家,换发《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14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

2)、 通过开展 “平安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活动,全县医疗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开展了“ 传染病防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医废处置情况调查统计”、“医疗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医疗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各种医疗安全措施,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贯彻落实《云南省全面推进医疗责任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各医疗机构购买了医疗责任险。4月联合县总工会举办了2018年医疗行业职工护理技能竞赛,激发全县护理人员学技术、练技能、比贡献。

(3)、 加强医护人员的准入管理。完成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257人(其中:护士执业资格考试74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183人,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87人)。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组织340人参加业务知识考核。护士首次注册33人,护士重新注册1人,护士延续注册48人,护士变更注册11人。医师首次注册27人,医师变更注册35人,多机构备:27人,医师注销15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生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注册率达100%。

(4)、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管理,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基层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强化对基本药物基层补助资金、采购使用、配送结算的监管,使网上采购率和集中支付率均达100%。6月完成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网采工作,实行“两票制”。县卫计局每季度对7家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10月11日市卫计委专家组对我县实施基本药物绩效进行了考核。

(5)、完成102例白内障复明手术,手术成功率100%。县医院血液透析中心自2017年7月3日正式开业以来,目前共有27名患者定点完成血液透析。

4、中医工作

继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我县采取理论与临床相结合,集中分批临床带教的方式,于8月6日至8日举办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共有赤鹫、散旦、款庄辖区卫生室31人参加了培训。县人民医院设中医科,开放床位47张,负责全县的中医药服务工作。目前,全县7个卫生院均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能够开展1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100%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完成款庄镇中心卫生院和罗免镇中心卫生院的中医馆(服务区)建设项目。

5、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计生应急工作

1). 加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1—9月,共报告传染病585例,总发病率562.07/10万,其中:死亡病例2例( 艾滋病 ),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193例发病率126.43/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52%;丙类传染病发病665例发病率435.64/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5.82%。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是193例,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是665例;死亡2例(艾滋病2例)。在市疾控地病科的指导下,每月按要求完成对监测点鼠疫疫情监测工作。县人民医院常年开设肠道门诊,1—9月,肠道门诊人数55人,腹泻病人霍乱菌培养45人,培养率81.82 %;疑似病人的霍乱菌培养率达到100%。按国家、省、市要求,及时召回长春长生狂犬疫苗33支。在县内未发现过期疫苗和长春长生的疫苗,全县下发补种疫苗30支,补种狂犬疫苗39针次,追踪观察13名暴露后3个月内的受种者,未发现异常。1—9月全县接种一类苗21041针次、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接种二类疫苗8138针次。

2). 认真组织开展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1至9月,累计建档管理高血压患者7217人,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进行患者随访20189人次;全县新增登记糖尿病患者113人,新建档管理113人,累计管理数1640人、随访次数4615人次;新增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人,失访12人,实际管理患者693人,随访2087人次,重精检出率4.54‰,县医院救治救助重精患者495人次,医保报销医疗费用合计14.5513万元。

3). 认真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工作。截至10月17日,全县共管理结核病人24例,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筛查352人,完成全年指标的96.70%;实验室初诊查痰352例,随访查痰76人次,共访视病例20人,患者的规则服药率达100%;对涂阳病人家属筛查10人,实验室共涂片检查869片。

4). 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发现病454例,治愈429例,死亡17例,其它减少5例,现症病人23人,患病率1.97/十万,五年平均发现率0.79/十万。我县“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分别通过了市级考核验收和省级复核验收。

5). 加大卫生监测和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完成城镇水样监测63件合格率98.41% ,枯水期生活饮用水监测37件合格率67.57%,丰水期生活饮用水监测37件合格率86.49%。

6).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配置了应急装备及物资,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报告及时率和处置及时率均为100%。1—9月,全县发生并处理苗头事件及聚集性病例37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波及人群716人,发病人数94例;开展洪涝灾害应急演练2次、应急演练培训1次;制定完善《富民县鼠疫急演练方案》,将于10月下旬组织演练;全县未发现禽流感、SARS、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病例。

6、妇幼计生工作

1)、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截止9月30日,全县共有产妇1127人,活产1136人,高危产妇565人,7岁以下儿童10211人,3岁以下儿童4740人,5岁以下儿童7297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死亡率6.16‰、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5.28‰、新生儿死亡4人死亡率3.52‰、死胎死产7例、双胎13例、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38.8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7.14%、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88.1/十万、产后访视率100%、高危孕产妇筛出率50.13%、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0%、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率均达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7.7%、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2%、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孕妇HTV抗体早孕检测率76.3%。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24对、叶酸补服1246人服务随访1235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993人婚检率82.75%。

2)、 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和出生人口统计工作。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规范流程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公章、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及专人签发工作。截至9月30日,全县实际出生1817人,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636份、换发63份、补发14份、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15份、废证1份。

3)、 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危急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建设,截止9月30日,救助、抢救危急孕产妇31人10.025万元。

7、防治艾滋病工作

1)、是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4月10日,与4个直属单位、7个基层卫生院分别签订了《富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书》;6月6日,与全县防艾委21家成员单位和7个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了《富民县2018年防治艾滋病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是作为昆明市率先突破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三个90%”目标示范县,紧紧围绕“三个90%”的工作目标,加大艾滋病监测检测力度、不断提高入组治疗率和治疗有效率。1—9月,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完成检测人数64688人次,结婚登记人群HIV抗体、梅毒初筛检测993人、孕产妇接受HIV抗体、梅毒、乙肝检测1222人,完成哨点监测任务20例、住院病人、门诊病人检测26389人次老年人、学生、普通居民、从业人员、孕优等各类健康体检人群检测38299人次。新增艾滋病感染者/病人16例,已死亡1例,完成新增治疗任务11例。

3)、是加大培训力度,督促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23次,共1528人参加。对全县防艾总体工作和扩大检测开展行政督导3次,通过行政督导和技术督导的有机结合,促进防艾工作的整体推进。

4)、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防治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和参与大型活动宣传18次,覆盖15306人次;富民电视台每播放防艾公益广告2次和1次流动字幕,共计播放900余次。把防艾知识纳入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教学课程,每个学校和班级每学期保证开展2节以上禁毒防艾专题课程。

5)、是深入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娱乐场所干预覆盖率达100%,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月均覆盖率达95.0 %,首次检测20人完成率57.1%,估计数占当地常驻人口比例0.013;发放安全套1710只,宣传资料171份,暗娼人群已做HIV检测20人。男男性行为月均干预覆盖率100,首次检测26人,任务完成率144%(26/18),发放安全套1080只,宣传资料108份;吸毒人群行为干预8人,艾滋病检测8人。

8、卫生执法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

1)、是全面完成“双随机”任务 67户(其中:公共场所28户,生活饮用水 12户,学校卫生 5户,医疗卫生包括传染病防治19户,放射卫生3家),并将结果及时在县政府公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共受理行政许可150户(其中:公共场所新办73户、延续33户、变更11户、注销15户,生活饮用水延续11户、注销5户,放射卫生年检1户、注销1户),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实施行政处罚36家,罚款8.23万元(其中无证行医 6家1.7万元、医疗机构3家1.2万元、传染病防治9家2.5万元、公共场所14家2.33万元、二次供水4家0.5万元),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三是33所中小学开展春季学期开学联合检查和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专项检查,卫生监督覆盖率100%,下达意见书51份,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开展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农村饮用水监管,共检查全县县级水厂2家、乡镇水厂6家、二次供水单位48家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40家。五是开展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检查。共检查住宿场所89家,沐浴场所14家,娱乐场所24家,免费发放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221份,安全套442盒。六是开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等工作。共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卫生院、卫生室和医务室119家,下发整改意见书90份。打击非法行医,取缔1家行医座店和3起游医,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1箱 ,行政处罚1家。5月30日,由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市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联合督查组来富民县进行督查,现场对县人民医院、捷莉亚医院、民爱医院和一心堂药店进行“两非”专项检查,督查组对我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七是助力富民“杨梅节”。5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住宿业60户、生活饮用水厂3家、歌舞文化场所14家和其他服务行业46户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发放防艾宣传资料84份,安全套68盒,防艾宣传板2块,签订《富民县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目标责任书》14份,下发监督意见书35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评分40家。八是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参加县消协牵头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和由县食安委组织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共审核上报哨点医院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128例,上报食源性疾病暴发系统食品安全事件5起。

9、爱国卫生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第30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第30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以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夏季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的通知》,与昆明舒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018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合同》,以建城区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所在地为重点,开展全年的病媒生物消杀活动。二是制定下发《富民县2018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富献血办〔2018〕1号),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3月13日召开全县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会议, 104家单位120人参加了会议。四是及时启动我县第八届医务人员献血活动和第三届公务员无偿献血活动,截止9月30日,全县共有1086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270700ml,无偿献血人数完成比例为70.98%。五是完成农村户厕改造528座,完成任务数的88%

10、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加强村级计生宣传员队伍建设,推行“县聘、乡管、村用”。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经富政办通〔2012〕3号文件批准,从2012年1月起,按照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的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10元,增至800元,且多年来无挪用挤占和拖欠现象的发生,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截止1024日,全县办理《生育服务证》46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5件。全县实际出生1817人、出生率11.85‰,死亡1012人、死亡率6.60‰,自然增长率5.25‰,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6.97%。三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600.87万元(其中:一次性奖励金4户0.35万元、中考加分132人、高考加分78人、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8719户17281人311.058万元、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低保家庭559户66.63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义务教育奖学金621人13.766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大中专奖学金236人29.52万元、独生子女家庭保健费662户7.106万元、国家奖励扶助人员1141人116.508万元、特别扶助131人51.432万元、失独扶慰金10户4.5万元)。四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县共有流动人口7769人,其中:流出 2643人,流入 5126人。全年共清查流动人口4次,清查场所85个,出动工作人员 125人次,与用工单位签订责任书65份、出租房签订责任书 87份、小区物管签订协议书18份,在清理清查中共发放避孕套5000 盒、宣传折页8000份,为流动人口免费查环查孕200例。

11、健康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及上级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政策知晓率,全年开展培训6期,培训约600人次。截止9月30日,全县共有建档立卡人口851户2681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118户,因病致贫率达22.69%。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批”救治工作,其中:大病集中救治101人、慢病签约服务管理459人、重病兜底保障5人。为22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严格落实“四重保障”制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自付比例为9.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100%。配合县水务局完成脱贫攻坚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现送检水样242件,合格229件,13件正在检测中。

12、市10件惠民实事确定的卫生计生工作

1).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因此项工作是县人社局负责,建议此指标下达给县人社局。

2). 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2支,常住居民签约6.77万人,签约率47.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签约覆盖率均达100%。

3). 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符合条件的户籍孕妇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136例,完成率136%。

4). 关爱老年人健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户籍老人积极开展23价肺炎疫苗接种服务5277人,圆满完成了市级下达的接种任务。

13、科教人才工作

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发展战略,继续抓好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富民教学点的专科班、本科班以及乡村医生学历提升教育和中医人员培养。科教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100%。2017年全县完成继续医学教育445人,审验达标率99.78%2018年学分待审验阶段。1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黎阳名医”3名,建设县名医工作室“张鸿青名医工作室”1个,并与培养对象签订了培养协议,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9月,在卫计系统组织开展第三批“黎阳名医”申报工作,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组织考评及公示等程序,将评选出3名“黎阳名医”拟培养人员报县人才办,正式列为我县“黎阳名医”培养对象。完成17名2018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申报昆明市2018年人才项目(富民县心血管病综合防治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个 10月下旬将迎接中期检查。做好2018毕业的2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工作,并选派2人参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9名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县级医院进修学习。做好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审批工作,共审批岗位设置1家、岗位聘用150人、聘用结果认定2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行政单位:富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富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

3、事业单位:富民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富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富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富民县人民医院、富民县永定街道卫生院、富民县大营街道卫生院、富民县罗免镇卫生院、富民县赤就镇卫生院、富民县款庄镇卫生院、富民县东村镇卫生院、富民县散旦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收入合计1985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7.97万元,占总收入的37.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2435.1万元,占总收入的62.6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合计18053.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9.29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中人员经费增加,专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6.74万元,占总支出的83.96%;项目支出3350.56万元,占总支出的1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19537.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4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专项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卫计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36.74万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16.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7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支出抚恤金和奖励金,2018年没有此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卫计系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0.56万元。2017年专项支出172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29.52万元,主要原因:专项拨入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310.74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9.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74.8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拨入专项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7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4950.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4.5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基药补助、重大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经费、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经费、计划生育等专项经费3163.35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40.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八项规定,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7万元,增长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万元,下降31.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实行八项规定,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3万元,占59.17%;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占40.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7.93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28.8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车改补贴减少,接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378.23万元,印刷费10.4万元,电费120.4万元,,培训费33.74万元,接待费10.77万元,车改补贴14.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6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劳务费471.3万元,委托业务费33.9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卫计系统资产总额5392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22.6万元,固定资产13599.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7年12月31日,富民县卫计系统资产总额61438.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13.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9.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4.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4.67

819.37


145.95

44.72

0

54.6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富民县卫计系统项目支出3350.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宣传印刷费1.91万元。支付专项经费合计2136.83万元,其中:支付防艾专项经费126.07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支付监管协管经费21元,用于富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局支付协管员工资;支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1054.7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支付家庭医生签约经费69.41万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个人补助;支付重大公共卫生经费138.95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医养结合、独生子女保健费、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支付基药补助93.65万元,用于各卫生院及卫生室的基药补助;支付结核病门诊检查费5.45万元,用于富民县人民医院门诊补助;支付卫生计生事业经费68.21万元,用于县疾控及保健中心疾病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支付奖扶、特扶、一次性奖励、抚慰金、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460.47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各种特殊人群的补助;支付60岁以上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21.12万元,用于县疾控中心全县65岁以上老年疫苗接种;支付公立医院改革经费202万元,用于富民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支付城乡医保费277.09万元,用于县医保管理局计划生育家庭各种免缴人群城乡医保费的缴费;支付乡村医生和离岗乡医补助196.11万,用于各卫生院在岗和离岗乡医的补助;支付奖学金、保健费、低保费、死亡伤残148.46万元,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种补助;支付建档立卡住院补助5.82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用。

医养结合:把专业的医疗技术检查和先进设备与康复训练、日常学习、日常饮食、生活养老等专业相融合。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复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

健康扶贫: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采取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措施,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上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防得住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

健康素养:个人获取和理解健康信息,并运用这些信息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监督索引号53012400366101111


富民县卫计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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