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主要工作有:1、负责全县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变更、补缴、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办理,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和档案;2、参保人养老保险人个人账户数据更新维护;3、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生存认证;4、核算养老金的支付标准,对符合养老金领取标准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5、负责参保人员的档案管理和养老保险的统计稽核工作;6、负责对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工作情况。我县自1995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共参保3,490人。目前我局已按省、市级统一安排,对原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数据和人员信息进行清理和核对,并顺利完成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工作,按月发放养老金。
2、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养老保险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为6653人,2018年新增参保962人,今年累计收缴参保费3348.84万元,累计发放1938.53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最高领取养老金920元每人每月,最低领取养老金270元每人每月。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富民县于2010年10月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7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在中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完成了两项制度的并轨工作。截止2018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79572人,完成年初上级下达参保续保78000万人任务数的102.02%;续保缴费人数为54533人,完成年初市级下达续保缴费54000人任务数的100.99%。2018年度累计收缴参保费823.79万元,发放金额3394.64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和养老补助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末编制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事业人员9人。单位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3万元,其中较上年增加的项目有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57万元;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后增加的行政运行和社保缴费支出。
从收入结构方面看,2018年度总收入为147.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为136.87万元,占总收入的9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为9.98万元,占总收入的6.7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0.6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总支出142.85万元。按支出功能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42.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2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对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支出15.96万元;为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5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2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对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支出15.96万元;为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7万元,占总支出的92.3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8万元,占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开展了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等活动,压缩了一般性支出,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的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相关部门以及其它县(区)到我县交流、检查、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部门运行经费主要使用情况:办公费支出2.43万元;工会福利费2.23万元;劳务费0.78万元;公务接待、培训支出0.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富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2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万元,固定资产10.5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3万元,全部为流动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无变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44 | 10.88 | 10.5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