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的通知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文化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落实昆明市非遗保护工作规划中关于加强基层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扩大社会影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丰富和满足广大人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打造传统文化传承队伍,挖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我县各级传承人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传承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11月15日在富民县文化馆举办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回顾总结。
2.组织学习习近平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指明方向(文章摘要)。
3.组织学习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4.发放2019年度各级传承人生活补助。
二、培训对象
富民县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一天
2.培训地点:文化馆5楼排练厅
四、相关要求
1.各镇(街道)文化站组织各镇(街)传承人于11月15日上午9:10到县文化馆报到并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人员交通自理,中餐文化馆统一安排。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1日